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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2020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0-66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20 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以送达、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
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的议
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租赁公司关联方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分别位于陕西省西安
市莲湖区青年路 103 号及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三路 28
号的房屋场地,用以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租赁总
面积共计 36720.71 平方米,承租期均为 3 年,首年租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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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 15,422,698.2 元(不含税费)。
    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中万
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大股东,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
是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
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
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关联董事袁汉源先生、王毓亮先生、熊汉城先生、赵天
骄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 3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董事李璟先生对该事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一是
协议租赁标的物为厂房,厂房改造是否满足办学条件及改造
费用尚需进一步论证;二是因存在关联交易且数额较大,建
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是可行性分析中测算依据不充分,
定价公允性有待进一步论证。
    董事李国桥先生对该事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一
是拟租院区面积小,办学条件不完善,不利于学校发展;二
是发展规划不明确,可行性分析不完善,租赁及后期费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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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较大投资风险;三是拟租院区距离主校区较远,不利于
学校管理。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
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裁袁汉源先生提名,董事局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任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
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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