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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独立董事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12-26  

                                独立董事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
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在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
场地租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拟租赁关联方万裕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和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房产作为明德
学院北校区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基于审慎研究
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公司董事局会议审
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提请
公司注意按照相关规定完整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有关租赁价
格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信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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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
区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周户              刘书锦               张 敬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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