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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36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公司股
 份 266,267,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9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
 股 份 227,214,393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9.558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9,052,9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04%。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3 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
98,638,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1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窦
方旭律师、曹治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72,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90%;反对 6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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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0.2613%;弃权 398,6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78,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11%;反对 69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592%;弃权 398,6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56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2012%;反对 60,306,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22.6490%;弃权 398,6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760,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963%;反对 24,095,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0495%;弃权 410,4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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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214,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45%;反对 7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759%;弃权 3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84,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23%;反对 7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447%;弃权 3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3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
的议案》
    关联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839,9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3%;反对 1,00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154%;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210,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21%;反对 1,00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409%;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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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258,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11%;反对 6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598%;弃权 3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29,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73%;反对 69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014%;弃权 3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14%。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窦方旭 曹治林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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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局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
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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