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1-48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以
送达、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进行换届。经审议,会议同意
提名袁汉源先生、袁汉辉先生、邵卫先生、舒奇先生、熊汉
城先生、王毓亮先生、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
其中,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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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截至本公告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但均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由 9 人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董事局换届事项须经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局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
局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局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局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二)经核查,
被提名人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三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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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张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截至会议审议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
王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承诺将参加最
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经核查,在被提名人中均未
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近三年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相关记录;(四)同意全部提名,并同意
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
控工作进行审计。其中,财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90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40 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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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七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及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续聘审计机
构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须经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 6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董事李璟反对理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提供审计服务时,未能按照相关会议召开时间要求出具审
计报告,内控审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董事李国桥反对理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服务时间效率欠佳,其未能向企业提出行之有效的
建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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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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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汉源先生,1962年4月生,香港永久居民,硕士研究
生学历。历任广州华南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汉华(香
港)企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万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第五届、第六
届董事局主席,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
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
主席兼总裁,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新加
坡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万裕(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主席、总裁,西安明德
理工学院董事长,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叶万
源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袁汉源先生是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的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与本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通过万裕文化产业有限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06,910,140 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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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
要求。
袁汉辉先生,1966 年 3 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
红云商场纸品辅料部副经理、经理兼昆明办事处主任,深圳
市恒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昆明办事处主任,香港万裕
(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昆明瑞丰印刷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裕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烟配
运营总监,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金叶玉阳化
纤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袁汉辉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
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邵卫先生,1978 年 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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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管
理处网建科科员、副科长、科长,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管理处副
处长。现任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邵卫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舒奇先生,1966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宝鸡卷烟厂财务会计、
财务处副处长、宝鸡卷烟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陕西中烟
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澄城卷烟厂党委书
记、副厂长。现任陕西中烟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
舒奇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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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汉城先生,1964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
任广东省惠来县青山供销社会计主管、会计总管,汕头大通
旅游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云南万裕民用摄影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万裕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金叶丝网印
刷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监事,陕
西金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金叶万源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万
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陕西
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代总经理,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熊汉城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
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王毓亮先生,1961 年 9 月生,大专学历。历任香港恒隆
银行及远东银行、香港华基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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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香港陶比集团会计部主管,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
局董事。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
王毓亮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敬先生,1954 年 7 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
云南省旅游局工作宣传处工作人员,云南省驻深圳办事处、
云深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金碧酒店总经理,香港上市公司
御泰中彩控股(证券代码:00555)驻中国首席代表,香港
上市公司中彩网通控股(证券代码:08071)驻中国首席代
表,世纪英雄电影投资公司总经理,香港上市公司亚博科技
控股(证券代码:08279)顾问。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
独立董事,中信文化传媒集团总经理。
张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张敬先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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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李伟先生,1966 年 11 月生,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
理博士学位。历任昆明金龙饭店副总经理,昆明阳光高尔夫
俱乐部总经理,香港南岭化工(证券代码:0663)执行董事
兼 CEO,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CEO。现任香港同仁金融集团董
事,泰国吞武里大学客座教授,泰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兼
秘书长。
李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李伟先生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王超女士,1973 年 3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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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中共党员。历任陕西省行政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
副教授、教授。现任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经济学
教研部教授。
王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王超女士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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