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