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2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予以专项说明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
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
3、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
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及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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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西
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除上述反担保事项外,
公司其他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
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担保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公开,没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我们参与对
该事项的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执行担保金额为 113,864.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0 年净资产的 70.3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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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周户 刘书锦 张 敬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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