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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0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分别召
开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
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
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
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
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
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21 号、2021-36 号)。
    近日,为满足经营周转需要,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湖北
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简称“金叶玉阳”)已向湖北当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该笔授信由公司及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丰新材料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瑞丰科技”)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瑞丰科技对金
叶玉阳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2751023772K
    3、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8 日
    4、住 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长坂路 336 号
    5、法定代表人:袁汉辉
    6、开办资金:人民币 10,507 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丙纤滤嘴棒生产、销售;滤嘴棒加工;
烟草专用机械购进;烟用丙纤丝束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
围的有效期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止);对本企业的物业管理;
纤维、聚乳酸(PLA)纤维及其过滤材料的研制、生产、深
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国家禁止、限制的产品除外,
需持证经营的持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
止、限制的产品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
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瑞丰科技持
股 99%,当阳市兴阳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叶玉阳总资产为 19,979.52
万元,负债总额 13,904.4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6,150.10 万元,营业收入 1,873.03 万元,利润总额-782.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44.61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金叶玉阳总资产为 22,035.69
万元,负债总额 10,636.74 万元,净资产 11,398.95 万元,
营业收入 1,974.17 万元,利润总额 7.47 万元。(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瑞丰科技为本次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债权最高额均为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期间:均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
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
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
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108,744.20 万元(含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向集团公司担保
42,000.0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2020 年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67.18%;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总额
为 86,026.8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2020 年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3.1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授信合同(当农商公司2021-160号)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当农商公司2021-160-01号)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当农商公司2021-160-02号)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