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43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 14:00 在公 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公司股 份 253,924,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3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 份 203,269,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3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50,654,24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9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6 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 110,239,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41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窦 方旭律师、曹治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75,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7%;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01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79,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4%;反对 4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294,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5167%;反对 59,629,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23.48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293,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5164%;反对 59,630,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23.48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五)《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695,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323%;反对 36,224,7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4.266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359%;反对 36,224,7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2.860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 的议案》 关联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469,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7%;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784,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5%;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4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79,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4%;反对 4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194,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5%;反对 4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75,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7%;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 (九)《关于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华 能绿色包装印刷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78,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2%;反对 4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的议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79,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4%;反对 4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处置金叶莘源公司股权资产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78,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2%;反对 4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194,0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 99.9589%;反对 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窦方旭 曹治林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