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陕西金叶 股票代码:000812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三路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轻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1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3:袁伍妹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1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9月19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 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一)万裕文化 .......................................................................................................... 5 (二)重庆金嘉兴............................................... 6 (三)袁伍妹...............................................................................................................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11 四、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11 五、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4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0 一、备查文件.................................................. 20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20 附表 ........................................................... 21 3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 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裕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重庆金嘉兴实 指 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 业有限公司、袁伍妹 上市公司、陕西金叶、 指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万裕文化 指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重庆金嘉兴 指 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指 报告书/本报告 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 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万裕文化为陕西金叶的控股股东;袁汉源先生通过万裕 文化控制陕西金叶,其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伍妹女士 系陕西金叶实际控制人袁汉源先生的妹妹;重庆金嘉兴实际 控制人吴瑞瑜女士的配偶袁汉辉先生系陕西金叶实际控制 人袁汉源先生的弟弟。万裕文化、重庆金嘉兴、袁伍妹女士 和袁汉源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 (一)万裕文化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三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毓亮 注册资本 2,046.51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100002205237357 码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印刷材料的生产经营;自有房屋租 经营范围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 2 月 19 日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万裕文化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 长期居住 境外居留 姓名 性别 国籍 司兼职情况 地 权 万裕文化法定代表人、 中国 王毓亮 男 中国香港 无 董事 香港 中国 袁汉源 万裕文化董事 男 中国香港 无 香港 狄忠胜 万裕文化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陕西西安 无 张志军 万裕文化董事 男 中国 陕西西安 无 熊汉城 万裕文化董事 男 中国 陕西西安 无 雷勇 万裕文化监事 男 中国 陕西西安 无 (二)重庆金嘉兴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轻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 1 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轻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吴润欣 6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00242MA5U7ECN4L 码 互联网技术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 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从事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 经营范围 外);新型材料制造、批发、零售,纸制品销售,新型包 装材料制造与销售。(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24 日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重庆金嘉兴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吴瑞瑜女士通过深圳润汪茂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 庆金嘉兴 99.90001%的股权,是重庆金嘉兴的实际控制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 性 长期居住 境外居留 姓名 国籍 兼职情况 别 地 权 重庆金嘉兴执行董事、经 吴润欣 男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理 陈建梅 重庆金嘉兴监事 女 中国 重庆酉阳 无 7 (三)袁伍妹基本情况 姓名 袁伍妹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52819**********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 10 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西街 10 号 联系电话 0755-866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 境外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或资金需求,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49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袁伍妹计划在减 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165,721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4%。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51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金嘉兴计划 在未来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4,600,0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 股本的 5.80%。 重庆金嘉兴和袁伍妹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到期。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袁伍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陕西金叶股票 2,620,321 股;重庆金嘉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陕西 金叶股票 581,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067,000 股;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38,450,000 股陕西金叶股 份转让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华颖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681,27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2.20%。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4,962,957 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6.2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情况 义务人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持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万裕文化 106,910,140 13.91 106,910,140 13.91 0 重庆金嘉兴 59,605,417 7.75 16,507,417 2.15 -5.60 袁伍妹 4,165,721 0.54 1,545,400 0.20 -0.34 合计 170,681,278 22.20 124,962,957 16.26 -5.94 注:表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质押股份数 为 114,900,000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70.31%,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9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公司总 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 计 质 押 股 占其所持股 股本比例 义务人名称 (股) (%) 份数量(股) 份比例(%) (%) 万裕文化 106,910,140 13.91 70,000,000 65.48 9.11 重庆金嘉兴 54,957,417 7.15 44,900,000 81.70 5.84 袁伍妹 1,545,400 0.20 0 0 0 合计 163,412,957 21.26 114,900,000 70.31 14.95 四、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9 月 16 日,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与华润深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华颖 19 号单一资金信 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华 颖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一)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以 下简称“标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 11 让标的股份。 (二)转让对价及支付 1、双方一致同意,每一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转让价格为 5.787 元,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22,510,150 元。 2、双方同意,在受让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 转让出具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 3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 转让方支付首笔股份转让款,即人民币 35,000,000 元。 受让方于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内 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187,510,150 元。 3、受让方应按照本条约定将各笔转让对价支付至转让 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具体收款账户信息以转让方向受让方提 供的加盖转让方公章的账户信息表为准。 (三)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标的股份 转让合规性确认提交申请,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准备各自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标的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 性确认意见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合理期限内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 受让方的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全部登记在受让方名下,但 本协议解除的情形除外。 12 (四)过渡期(自本协议签署日至股份转让完成之日的期 间) 1、过渡期内,除为履行本协议之需要与第三方进行的必 要沟通外,转让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与其他第三方就标的股 份的转让(含部分权益或权利的让渡)、质押或其他处置事项 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谈判、合作或沟通。 2、过渡期内,转让方应尽最大努力促成本次交易的完成,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和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 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除权除 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五)税费承担 与筹备、谈判、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款和费用, 均应由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各自承担并缴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法律法规未 作规定且双方未做事先书面约定的费用,则由发生费用的一 方自行承担。 (六)协议生效及修改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补充或变 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方为有效。 (七)争议解决 13 1、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选择将有 关争议提呈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条所述之争议包括双方对本协议效力、协议内容的 解释、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协议的变更、解除、终 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八)协议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较早 发生者为准)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根据本协议第 8.2 条第(5)款被解除; (3)根据本协议第 9.2 条被解除; (4)根据本协议第 3.3.3 条被解除;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 定的其他期限),本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标的股份登记过户 的前提条件仍未获满足; (6)根据适用法律终止。 五、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股份转让协议尚需通过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 记手续。 14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公司 股份的情况如下: 占公司 信息披露 成交金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总股本 义务人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额(万 (元/股) (股) 比例 名称 元) (%) 2022/4/7- 集中竞价 6.19 4,271,800 2645.60 0.56 2022/8/26 重庆金嘉兴 2022/6/15- 大宗交易 5.27 8,984,000 4730.20 1.17 2022/7/4 2022/4/7- 袁伍妹 集中竞价 6.00 6,606,521 3965.25 0.86 2022/7/22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6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 年 9 月 19 日 17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 年 9 月 19 日 18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袁伍妹 2022 年 9 月 19 日 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19 层 2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 上 市 公 司 上市公司名称 陕西省西安市 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陕西金叶 股票代码 000812 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三路 28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 信 息 披 露 号/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 信息披露义务 司/重庆金嘉兴实业有 义 务 人 注 轻工业园区一期标准厂房 人名称 限公司/袁伍妹 册地 1 号楼/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区香山西街 10 号 增加 □ 减少 有 无 一 致 拥有权益的股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否为上市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21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70,681,278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22.2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 124,962,957 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 16.26%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 45,718,321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9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不适用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22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23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2 年 9 月 19 日 24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2 年 9 月 19 日 25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伍妹 2022 年 9 月 19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