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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3-0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 2019 年度七届董事局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荣源教育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1600 万元人民币参与共同投资设立上海
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荣源”),
作为公司围绕教育产业及其他成长性较高产业的投资运作
平台。2019 年 3 月 15 日,上海荣源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
续,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
    后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并经公司 2020 年度第十次总裁
办公(扩大)会议审议同意,上海荣源变更了普通合伙人以
及变更了公司认缴出资额。变更后的上海荣源的合伙人构成、
认缴出资额及份额为: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滋苇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简称“上海滋苇”),认缴出资额 400 万元,份额占比
6.25%;有限合伙人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出资额 6000 万元,份额占比 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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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先后于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19
日和2020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
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设立有限
合伙企业的公告》、《关于上海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注册成立的公告》和《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号、2019-03号、2019-10号、
2020-65号)。
    二、进展情况
    近日,基于上海荣源经营实际,并经协商一致,公司、
上海滋苇以及国城控股(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国城”)
共同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滋苇
将其持有的上海荣源6.25%合伙份额无偿转让予广东国城,
广东国城同意受让该部分合伙份额,待转让完成后,上海滋
苇将不再持有上海荣源合伙份额,上海荣源的普通合伙人将
由上海滋苇变更为广东国城。
    (一)国城广东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城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C0QFK92R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商贸大街12号101铺、14
号101铺自编K141房
    6.成立日期:2022年9月22日
    7.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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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资产评估。
    8.法定代表人:赵丽萍
    9.核心优势: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
    10.与公司的关系:广东国城与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广东国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滋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国城控股(广东)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乙方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全部财
产份额的6.25%,并对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与处分权。乙方有意向丙方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
6.25%,丙方同意从乙方受让该等合伙份额,并成为合伙企业
的普通合伙人。
    2.乙方同意将其持有合伙企业6.25%财产份额及基于该
财产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项下合伙份额转
让之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
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丙方,同时乙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
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该日转让给丙方。
    3.乙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
    4.本协议签署后,乙、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
致,乙方将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6.25%财产份额自本协议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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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无偿转让给丙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相关手续,由丙方完成上述6.25%合伙份额的出资义务。
    第二条 债权债务承担
    1.乙丙双方同意并确认:基于乙方转让财产份额完成日
前的合伙企业存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转让财产份额完成日后的合伙企业存在的所有
债务和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丙双方按照此比例进行合伙企业的协议/章程的
修订。
    4.于本协议项下合伙份额转让之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
后若存在争议的,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各方义务
    1.乙方须及时签署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合伙份额
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2.乙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丙方办理该等合伙份
额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甲方同意上述乙丙方关于合伙企业份额的相关转让
事宜,并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丙方办理该等合
伙份额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协助
丙方按照此比例进行合伙企业的协议/章程的修订及工商的
变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给对
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
还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诉讼、仲裁等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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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责任险保险费、执行费、律师
代理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有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
须在15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各方同意后执行。
    三、本次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上海荣源原普通合伙人对外协议转让其合伙份额
事项,为上海荣源内部正常经营调整,是相关方协商一致的
结果,旨在充分发挥上海荣源现有平台作用,依托广东国城
公司的资源优势和先进管理经验,通过开展深入合作,力求
实现与公司教育事业协同发展目标,推动公司教育事业发展
再上新台阶。
    上海荣源的后续发展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环境以及产业
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决策风险及投资收益不达预
期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荣源后续发展,将通过合伙企
业决策机制,更好参与并监督合伙企业运作。公司也将根据
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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