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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9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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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陕西金叶科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陕西烟印包装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新疆

金叶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后勤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

限公司、明德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源明诚实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1.3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7.9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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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生产成本、经费支出、资产

管理、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筹资与投资、预算管理、关联交易、

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以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人力资源十三个业务流

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风险、销售与收款

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3%≤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的 0.3%              产总额的 0.5%               的 0.5%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的 3%                润总额的 5%                 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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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总额的 0.3%≤错报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潜在错报
                       总额的 0.3%          ﹤主营收入总额的 0.5%       总额的 0.5%

       注:资产总额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数;利润总额、主

营业务收入总额指 2022 年度合并报表数。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可认定重大缺陷的迹象: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可认定重要缺陷的迹象: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4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3%≤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的 0.3%              产总额的 0.5%               的 0.5%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的 3%                润总额的 5%                 的 5%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总额的 0.3%≤错报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潜在错报
                       总额的 0.3%          ﹤主营收入总额的 0.5%       总额的 0.5%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

       (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到

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

       (4)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5)上年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

       (6)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7)企业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8)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不断。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要缺陷:

       (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

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2)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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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应引起董事局和管理层重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同时我们关注

到陕西金叶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以下简称“明德理工学

院”)租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房产设立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并进行

装修改造,该事项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截至报告日,明德学院

已从控股股东收回支付的装修改造款。截至报告日,陕西金叶已对上

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及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

表的审计意见。

    明德理工学院设立北校区,以满足实际经营状况和在校生规模增

加为实际需求,目的是解决招生指标扩增及新增专科教育层次后日益

紧张的教育教学场地容量不足及 2024 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等迫

切问题,为学院发展提供短期内的缓冲,同时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与

文化创意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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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

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局主席:(签名)



                         (盖章)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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