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0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 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卓创众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卓创众银”)、北京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北京云诺”)和宁波赛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宁波赛客”)的股份减持计划,详情请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 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股份如下: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6,952,630 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1 13,905,26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则遵守以下规定: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 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转让方及受让方于减持后六个月 内的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 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减持后赛伯乐及其一致行 动人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受让方于减持后 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并按照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要求 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近日,赛伯乐及其一致行 动人向公司发送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函。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具 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占总股本 减持主体 减持日期 减持人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比例(%) 赛伯乐 - - - 0 0 2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 集中竞价 2,885,800 0.42 2021 年 1 月 25 日 卓创众银 2020 年 12 月 14 日 - 大宗交易 9,378,276 1.35 至 2021 年 1 月 6 日 小计 12,264,076 1.77 东北 2020 年 9 月 28 日 证券股份 集中竞价 500,000 0.07 有限公司 东北 宁波赛客 2020 年 10 月 12 日 证券股份 集中竞价 1,846,033 0.27 有限公司 小计 2,346,033 0.34 2020 年 11 月 20 日 - 集中竞价 1,394,290 0.20 至 2021 年 1 月 6 日 北京云诺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 大宗交易 4,207,400 0.61 2021 年 1 月 6 日 小计 5,601,690 0.81 共计 20,211,809 2.92 说明:因宁波赛客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宁波 赛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减持期内,宁波赛客被动减 持股份共计 2,346,033 股。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期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期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赛伯乐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093,385 9.79 68,093,385 9.79 卓创众银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431,792 4.38 18,167,716 2.61 宁波赛客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25,223 0.54 1,379,190 0.20 北京云诺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54,520 3.34 17,702,830 2.55 合计 125,504,920 18.05 105,343,121 15.15 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 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未来有减 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通知函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