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2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 议室 5、主持人:张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266,294,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1 名(代表 2 名股东),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224,131,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 的股东共计 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2,163,6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0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 1、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266,133,2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1,7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6,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50%; 101,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2、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66,133,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1,8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6,6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50%; 10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3、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表决结果:266,133,3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1,6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6,8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50%; 101,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4、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66,130,8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4,1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4,3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49%; 104,1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2%;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5、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247,602,84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4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18,632,141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3,346,314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41.66%; 18,632,141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58.15%;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6、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2,002,23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01,7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6,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50%; 101,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 %;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本议案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 表决结果:256,804,1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9,430,862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2,547,593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70.38%; 9,430,862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9.43%;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62,340,39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 101,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52,684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8,083,871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87.66%; 101,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3,852,684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3%。 9、关于申请 202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表决结果:264,611,9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 101,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1,581,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0,355,4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4.75%; 101,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1,581,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94%。 10、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66,131,0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103,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4,5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49%; 103,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2%;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66,133,2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7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101,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6,7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50%; 101,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1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66,133,3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1,6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6,8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50%; 101,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1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66,133,3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1,600 股 8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876,855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99.50%; 101,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1%;5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 14、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55,866,60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 8,680,678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1,74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1,610,077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67.45%; 8,680,678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7.10%;1,74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45%。 15、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56,715,4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0%; 7,831,80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9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1,74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2,458,949 股同意,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038,155 股的 70.10%; 7,831,80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4.45%;1,74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4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宗尧 马宏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