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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化工: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0-10-2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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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曹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玉华女

    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2,608,032,832.71 2,346,922,928.14 1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09,608,267.49 -149,438,459.95 107.18%

    股本(股)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0.91 -0.44 107.18%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76,206,711.86 189.54% 1,227,491,547.54 11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692.58 -100.02% -181,397,807.54 -5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384,976.77 -112.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 - 0.04 -112.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1 -100.02% -0.5335 -5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1 -100.02% -0.5335 -53.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677,095.67

    合计 33,677,095.6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24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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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浙江金能控股有限公司 1,483,587 人民币普通股

    李惠智 1,0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魏德源 1,067,300 人民币普通股

    冷栋基 1,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明惠 958,9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德泉 807,200 人民币普通股

    肖裕福 785,838 人民币普通股

    居长林 738,4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南京 722,903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铭泽投资有限公司 691,2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5,501 万元,主要是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好转,资金收入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3,215 万元,主要是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168 万元,主要是由于采购原材料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19,700 万元,主要是TDI 配套工程及四期电站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决算,故按账面价

    值暂估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以及购入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所致;

    5、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938 万元,主要是生产经营情况好转,客户预存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479 万元,主要是公司欠缴部分社会保险费所致;

    7、其它应付款增加59,043 万元,主要是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形成的欠款及按法院裁定确认的破产债权增加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5,688 万元,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较同期增加66,027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要是产品销量增

    加及产品价格升高所致。其中主要产品由于销售数量增加使收入增加45,857 万元;由于市场价格升高使收入增加15,670 万元;

    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8,221 万元,主要是公司生产负荷提高,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38 万元,主要是液碱产品出口销量增加及运费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42 万元,主要是企业破产重整后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251 万元,主要是计提的存货等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1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14,664 万元,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盈利能力提高或大幅减少亏损所致;公司重组后,投入

    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产品产量,保证生产装置连续、稳定、高负荷运行。进入第三季度,化工

    市场转暖,产品销售价格升高。8 月份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大幅减亏,9 月份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实现404

    万元;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888 万元,主要是公司依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公司清偿部分破产债权后,同时确认

    该债权的破产重整收益;

    1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0,703 万元,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与营业外收支共同影响所致;

    1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796 万元,主要是收到市财政借款及收到的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破

    产管理人的职工安置费。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0 年中期,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我公司2010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1-6 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完成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沈审字[2010]103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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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也就《专项说明》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截止2010 年10 月26 日即本次

    审议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召开日,《重整计划》正在按照裁定实施。具体说明如下:

    关于持续经营

    1、编制基础

    公司于2010 年3 月19 日经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0 年7 月30 日经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

    民法院裁定批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目前重整计划正处于实施阶段,公司管理人和管理当

    局相信在各方大力支持及自身努力下,能够顺利完成重整计划,以使公司持续经营。据此,公司本期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

    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

    基于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2、财务报告披露

    公司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向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锦化氯碱公司进

    行破产重整,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 年3 月19 日裁定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指定了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10

    年7 月30 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锦化氯碱公司管理人提交的《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重整计划披露了债权受偿方案、偿债资金来源及资金担保、经营方案等。财务报告已充分披露了公司关于持续经营的

    相关事项。

    3、新股东担保及借款

    2010 年7 月30 日经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规定了

    偿债资金的来源及担保,其中公司的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为本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提供担保;2010 年8 月

    15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锦化氯碱公司向新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

    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10 亿元。新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担保和资金,有利于公司尽早摆脱财务

    困境,也有利于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正在按照法院裁定实施《重整计划》,影响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中期报告审计意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强调事项的相关因素基本消除。

    特此说明。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增加对外担保,至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744.80 万元,占2010 年中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82%。

    其中:公司为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公司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17,080 万元;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664.8 万元。

    (1)本期无新增违规对外担保,至报告期末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664.80 万元;

    (2)本期末担保余额中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664.8

    万元,已逾期。

    以上担保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公告。鉴于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上述逾期担保形成的债权已列入重整计划,将按法院批准的

    重整计划以予清偿。对重整后的公司将不会造成影响。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A、公司破产重整及进展情况

    本公司的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葫

    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申请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为一家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

    公司,因向本公司提供贷款而成为本公司债权人;该公司申请本公司重整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重整使本公司恢复盈利能力,偿

    还债务,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0 年3 月19 日,接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 (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 号《民事裁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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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书》及(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 号《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公司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站前支行以锦化氯碱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锦化氯碱财务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葫芦岛中院申请对锦化氯碱进行重

    整,葫芦岛中院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13.2.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锦化”变为“*ST 锦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

    订)》第13.2.6 和13.2.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 年3 月22 日停牌一天,自2010 年3 月23 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

    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修订)》第13.2.8 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采取管理人模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管理人。

    2010 年4 月28 日上午9 时30 分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海滨路锦西石化文化宫(原五厂文化宫)召开了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主要议程:

    1、管理人报告重整工作进展情况。

    2、管理人报告债权审查情况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共有480 家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确认,初步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2,745,530,058.81 元。

    3、葫芦岛中院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为公司重整案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审议表决通过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2010 年7 月24 日,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锦化化工集团

    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经过第一次表决,税款债权组通过重整计

    划草案,优先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此外,职工债权组于会前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2010 年7

    月27 日刊登的2010-095 号公告)

    2010 年7 月28 日,本公司重整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并通过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详见公司2010 年7 月29 日刊登的2010-097 号公告)

    2010 年7 月30 日,优先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本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进行表决。相关情况如下:

    (1)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表决结果

    经过再次表决,优先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于2010 年7 月30 日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

    中院”)提交了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葫芦岛中院于同日作出(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3 号《民事裁定书》,如下:

    葫芦岛中院于2010 年3 月19 日依法受理债权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原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站前支行)申请债

    务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氯碱”)重整一案。在重整期间,管理人于2010 年7 月9 日向葫芦岛

    中院提交《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经葫芦岛中院决定,于2010

    年7 月24 日召开锦化氯碱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经过第一次表决,税款债权组通过《重

    整计划(草案)》,优先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组在会前提前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优先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与管理人协商后,于2010 年7 月30 日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再次表决,再次表决后仍未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此外,出资人组于2010 年7 月28 日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2010

    年7 月30 日,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向葫芦岛中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

    (草案)》的申请。

    经审查,葫芦岛中院认为:经过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

    计划(草案)》,优先债权组债权将就担保财产的评估值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

    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

    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获得的清偿比例;《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锦化氯碱的经营方案亦具有可行性。

    葫芦岛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由于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锦化氯碱股票将继续停牌,待让渡股票划转、分配等工作完成后申请复牌。

    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详细内容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B、关于受让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资产

    2010 年7 月30 日及8 月15 日,公司董事会及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收购华天资产的

    相关议案。

    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实业”)破产管理人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 年7 月8 日、2010

    年7 月30 及2010 年8 月17 日对该公司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起拍价分别是31,441.44 万元、25,153.2 万元和20,122.56 万元。

    三次拍卖均因未能满足相关条件而流拍。

    2010 年8 月26 日,公司已具备收购条件,公司与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已就公司受让华天资产签署相关协议。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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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为在8 月17 日流拍后,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壹亿玖仟贰佰贰拾贰万元(19,222 万元)人民币受让华天实业除长

    期股权投资以外的有形资产。

    此次受让的资产,具体是华天实业因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由其破产管理人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资

    产进行公开拍卖的资产。资产包括华天实业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库存产品及原料等有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

    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具体受让情况请详见公司2010 年8 月31 第2010-133 号公告。

    C、报告期日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0 年10 月13 日(星期三)起,由“*ST 锦化”变更为“*ST

    化工”,英文证券简称变更为“FDC”,证券代码000818 不变。详见2010 年10 月13 日的第2010-172 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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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附录

    4.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9 月30 日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8,082,983.45 13,064,951.7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5,804,032.26 3,655,772.16

    应收账款 38,520,043.76 34,541,714.20

    预付款项 91,329,594.35 59,156,451.6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0,729,207.04 53,321,149.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6,533,168.53 99,459,992.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20,999,029.39 263,200,031.4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7,265,541.66 115,998,400.00

    投资性房地产 3,249,335.34 1,640,641.64

    固定资产 1,418,797,524.94 1,231,145,108.39

    在建工程 64,867,554.03 261,865,718.08

    工程物资 2,582,274.01 1,542,510.2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46,837,246.11 454,836,514.2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934,327.23 13,194,004.08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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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00,000.00 3,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87,033,803.32 2,083,722,896.65

    资产总计 2,608,032,832.71 2,346,922,928.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7,781,698.50 1,323,627,705.84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5,000,000.00

    应付账款 313,558,126.06 296,509,014.77

    预收款项 69,117,401.96 29,735,261.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669,057.46 2,874,402.55

    应交税费 12,976,830.52 12,125,868.82

    应付利息 93,664,082.15 67,752,476.2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16,817,435.84 426,385,325.1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8,448,473.60 139,193,139.1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50,033,106.09 2,333,203,194.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4,088,037.51 64,088,037.51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86,977,099.25 82,431,227.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542,857.35 16,638,928.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7,607,994.11 163,158,194.07

    负债合计 2,917,641,100.20 2,496,361,388.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资本公积 767,857,361.17 746,629,361.1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607,982.56 36,607,982.56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54,073,611.22 -1,272,675,803.6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9,608,267.49 -149,438,459.9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9,608,267.49 -149,438,45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08,032,832.71 2,346,922,928.14

    公司负责人:曹 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

    4.2 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7-9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376,206,711.86 129,934,437.23

    其中:营业收入 376,206,711.86 129,934,437.2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39,484,896.59 270,320,544.13

    其中:营业成本 417,566,815.22 192,548,952.6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7,829.24

    销售费用 3,576,348.95 1,928,534.15

    管理费用 19,390,514.81 16,082,895.44

    财务费用 2,989,432.68 22,484,226.97

    资产减值损失 -4,116,044.31 37,275,934.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63,278,184.73 -140,386,106.90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9

    加:营业外收入 68,793,072.99

    减:营业外支出 5,485,195.68 17,541,354.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9,692.58 -157,927,461.74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9,692.58 -157,927,46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9,692.58 -157,927,461.74

    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01 -0.464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01 -0.4645

    七、其他综合收益 0.00

    八、综合收益总额 29,692.58 -157,927,46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29,692.58 -157,927,461.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公司负责人:曹 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

    4.3 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9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227,491,547.54 570,615,733.49

    其中:营业收入 1,227,491,547.54 570,615,733.4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38,059,721.07 929,781,284.71

    其中:营业成本 1,326,359,863.35 744,145,374.6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21,697.55 177,050.42

    销售费用 12,706,860.30 7,329,575.92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0

    管理费用 59,887,001.08 52,015,135.72

    财务费用 40,971,208.63 77,396,012.34

    资产减值损失 -3,786,909.84 48,718,135.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39,141.66 2,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210,529,031.87 -357,165,551.22

    加:营业外收入 68,889,144.29 4,5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5,212,048.62 31,270,509.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6,851,936.20 -388,431,560.61

    减:所得税费用 4,545,871.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81,397,807.54 -388,431,56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81,397,807.54 -388,431,560.61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335 -1.14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335 -1.1424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81,397,807.54 -388,431,56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181,397,807.54 -388,431,560.6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公司负责人:曹 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

    4.4 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9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1,055,024,452.02 627,882,745.6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1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

    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65,829,110.04 7,867,108.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0,853,562.06 635,749,853.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1,007,707,216.31 661,652,601.8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35,999,082.69 51,840,638.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140,167.87 11,164,666.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23,622,118.42 18,219,144.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7,468,585.29 742,877,05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3,384,976.77 -107,127,197.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178,002,667.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002,667.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7,185,630.30 808,278.81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191,465,702.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185,630.30 192,273,981.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57,185,630.30 -12,271,314.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500,000.00 778,020,48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74,579,299.51 8,644,826.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079,299.51 786,665,306.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8,120,273.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450.80 44,897,578.7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49,339.03 1,648,396.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789.83 814,666,248.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99,029,509.68 -28,000,942.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781.2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228,856.15 -147,400,235.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2,110,796.85 217,280,541.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339,653.00 69,880,305.65

    公司负责人:曹 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

    4.5 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曹 阳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