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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化工: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1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易风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任玉华女
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2,714,618,652.46               2,648,705,096.58                            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1,965,233,002.26               1,960,891,958.75                            0.22%
者权益(元)
股本(股)                                680,000,000.00                680,00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2.89                      2.8837                           0.22%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18,825,531.25                   -0.97%        2,034,801,261.79                 -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2,866,160.63                 -175.46%           4,331,154.19                 -95.78%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57,481,852.54                107.13%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0845               107.13%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9                 -175.46%                  0.0064                -95.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9                 -175.46%                  0.0064                -95.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                    -1.55%                   0.22%                 -5.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36%                    -2.12%                  -1.93%                 -5.76%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643,122.5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39,364,285.71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3,419,449.26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75,293.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13,937,891.13


合计                                                      41,813,673.38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2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3,19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徐惠工                  1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
                                                5,284,483 人民币普通股                                5,284,483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何振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2,406,588 人民币普通股                                2,406,588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2,379,2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9,20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北京凯凯世纪影视文化传媒有
                                                2,310,600 人民币普通股                                2,310,600
                    限公司
                 挪威中央银行                   2,237,378 人民币普通股                                2,237,378
                       杨晓峰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浙江金能控股有限公司                     2,077,022 人民币普通股                                2,077,022
                       麦志勇                   1,913,152 人民币普通股                                1,913,152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9191万元,主要是偿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915万元,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768万元,主要是与部分大客户签订合同,跨月结算货款所致。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8382万元,主要是大宗原料增加预付款项和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5)存货较年初增加7425万元,主要是原材料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增加3891万元,主要是增加中信、深发展等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减少7300万元,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承付所致。
(8)其他应付款减少3820万元,主要是偿付工程款项所致。
(9)递延收益增加5090万元,主要为本期收到市区财政局技改补贴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506万元,主要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确认收入所致。
(1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952万元,主要是出口货物港杂费等减少所致。
(1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985万元,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288万元,主要是本期资产报废、拆除增加收入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612万元,主要是停车维持费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计划草案经中国
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批准了《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6,8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生效时公司股本总额 68,000 万股的
10%。其中首次授予的 6,400 万份期权在授权日授予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 5.00 元/股。其余 400 万份股票
期权预留给可能授予的激励对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60 个月。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需分期行权。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自首次授权日满一年(12 个月)后,每一年为一个行权期,共 4 个行权期,每期可行
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不高于 25%;预留授予部分自预留期权的授权日满一年后可行权,其第一行权
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不高于 45%,第二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不高于 55%。
2012 年 9 月 17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决议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最终实
际授予 6,122 万份,对应授予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9.00%。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189 人,其中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 人。授予登记日为 2012 年 9 月 3 日。
(2)担保情况:
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
出口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详见 2012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 2012-064 号公告,
报告期此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3,088.51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 14968.51 万元,占
本报告期净资产的 7.62%。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通过拍卖获得方大锦化化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票(出资人权益
收购报告书或权                     调整方案实施前为 190,126,969 股股票,
                    辽宁方大集团
益变动报告书中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后为         2011 年 11 月 16 日 三年        履行中
                    实业有限公司
所作承诺                           266,177,757 股股票),自过户到辽宁方大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帐户之日起三年内不
                                   转让,股份限售期限自 201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6 日。
资产置换时所作
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购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
                                    限公司所持有的葫芦岛方大钛业股权事
                                    宜时,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就"方
                                    大钛业"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事宜
                                    及车辆未办理登记事宜作出承诺。一、就
                                    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事宜作出如
                                    下承诺:①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内协助并促成方大钛业办理完毕房产的
                                    产权人变更工作。②若因该房屋登记所有
                                    人未及时变更而给方大钛业以及方大化
                                    工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及
                                    重建的费用;因房屋拆除及重建对正常生
                                    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的
                                    损失)的,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一、就所涉及
                                    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 30 日内针对损                       的房屋未办
                                    失,以现金做出按转让比例 51.0526%计                        理产权证事
                                    算的损失金额进行补偿。③若本承诺出具                       宜承诺期限
其他对公司中小      辽宁方大集团    之日起 12 个月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                       为 12 个月。
                                                                         2012 年 04 月 19 日                履行中
股东所作承诺        实业有限公司    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二、就所涉及
                                    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二、就所涉及的车                       的车辆未办
                                    辆未办理登记事宜作出如下承诺:①辽宁                       理登记事宜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促使并配合方                         承诺期限为
                                    大钛业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180 日内,                      180 日。
                                    将全部由方大钛业拥有所有权的车辆的
                                    登记车主名称变更为方大钛业。②如因登
                                    记车主名称未及时办理变更而给方大钛
                                    业以及方大化工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车辆重置的费用;因车辆重置对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
                                    的损失)的,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 30 日内针对
                                    损失,以现金做出按转让比例 51.0526%
                                    计算的损失金额进行补偿。③若本承诺出
                                    具之日起 180 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
                                    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
                    √ 是 □ 否 □ 不适用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      √ 是 □ 否 □ 不适用
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无同业竞争。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占期末证券
                                                      最初投资成 期末持有数 期末账面价            报告期损益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总投资比例
                                                        本(元)   量(股)   值(元)              (元)
                                                                                         (%)
1          股票          600135       乐凯胶片         510,613.14        60,000    394,200.00         24.17% -116,413.14
2          股票          600267       海正药业        1,243,036.60       80,000 1,236,800.00          75.83%    -6,236.60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43,314.70
合计                                                  1,753,649.74      --        1,631,000.00 100%            -79,335.04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易风林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