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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化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8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闫奎兴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玉华女
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2,782,693,110.45             2,714,972,544.65                           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14,762,441.58             1,979,570,212.51                          -3.2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54,711,046.50                   -8.92%       1,898,415,662.71                  -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562,662.67                   36.5%          -64,807,770.93              -1,596.3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2,070,621.55                   -25.5%         -89,244,881.84                 138.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1,005,771.61                -171.3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8                 36.5%                  -0.0953             -1,589.06%


                                                                                                                            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8                  36.5%                    -0.0953          -1,589.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9%                   -0.23%                   -3.33%                -3.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4,532.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3,758,249.5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6,473,195.1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684,800.8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087,962.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8,145,703.64

合计                                                                         24,437,110.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7,46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辽宁方大集团实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14%        266,177,757       266,177,757 质押                      188,010,000
业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约定购回 其他                          1.84%         12,500,000
专用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红利混合型
                    其他                     1.31%          8,936,143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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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玲            境内自然人               0.4%        2,743,000

鲍晓薇            境内自然人              0.35%        2,362,300

麦志勇            境内自然人              0.34%        2,342,952

刘雅萍            境内自然人              0.34%        2,331,398

北京凯凯世纪影
视文化传媒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2,310,600
公司

杨晓峰            境内自然人              0.32%        2,200,000

洪金汉            境内自然人              0.32%        2,153,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1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00
专用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
                                                                       8,936,143 人民币普通股           8,936,143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朱金玲                                                                 2,74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43,000

鲍晓薇                                                                 2,362,300 人民币普通股           2,362,300

麦志勇                                                                 2,342,952 人民币普通股           2,342,952

刘雅萍                                                                 2,331,398 人民币普通股           2,331,398

北京凯凯世纪影视文化传媒有限
                                                                       2,310,600 人民币普通股           2,310,600
公司

杨晓峰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洪金汉                                                                 2,15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3,000

浙江金能控股有限公司                                                   2,077,022 人民币普通股           2,077,02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说明                            关系,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系未知。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洪金汉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153,000 股,普通证券账户 0 股,合计 2,153,000 股。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428万元,主要是前期购入股票全部出售。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5,576万元,主要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898万元,主要是与部分大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跨月结算货款。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3,916万元,主要是预付部分工程设备采购款。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793万元,主要是预缴土地使用税。
6、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20万元,主要是购入部分工程项目所需物资。
7、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000万元,主要是票据已到期承付。
8、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441万元,主要是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543万元,主要是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10、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959万元,主要是收到财政技改资金。
11、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3,185万元,主要是应付工程款等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收购报告                 司通过拍卖获得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书或权益    辽宁方大集   全部股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前为
                                                                            2011 年 11
变动报告    团实业有限   190,126,969 股股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                      三年       履行中
                                                                            月 16 日
书中所作    公司         毕后为 266,177,757 股股票),自过户到辽宁方大集
承诺                     团实业有限公司帐户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股份限
                         售期限自 201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6 日。

                         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1、承诺人及其
                         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方大化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
资产重组    辽宁方大集
                         务。2、如承诺人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2011 年 08
时所作承    团实业有限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方 月 12 日
诺          公司
                         大化工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应将
                         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方大化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
                         理期间内,方大化工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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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答复,则承诺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方大化工
                        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
                        务机会。3、保证辽宁方大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
                        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
                        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
                        诺人对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避免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收购完成后,辽宁方
                        大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
                        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
                        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2、辽宁方大集团、方大国际及方威先生承诺
                        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方大化工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方大化工向辽宁方大集团、方
                        大国际、方威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3、若辽
                        宁方大集团、方大国际、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未来
                        与方大化工发生影响持续经营之必要关联交易,辽
                        宁方大集团、方大国际及方威先生承诺将遵循市场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
                        行合法程序,按照方大化工《公司章程》、有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
                        度上保证方大化工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方大化工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承诺人对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公司购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所              一、就所涉 一、2012 年 4 月 19 日在
                        持有的葫芦岛方大钛业股权事宜时,辽宁方大集团            及的房屋   "百盛钛业股权收购案中
                        实业有限公司就"方大钛业"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              未办理产   "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
                        产权证事宜及车辆未办理登记事宜作出承诺。一、            权证事宜   权证事宜,截止本报告期
其他对公                就所涉及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期限   末房屋产权尚未办结,根
           辽宁方大集
司中小股                ①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协助并促成方大 2012 年 04 为 12 个   据该承诺第 3 条,若自出
           团实业有限
东所作承                钛业办理完毕房产的产权人变更工作。②若因该房 月 19 日   月。二、就 具之日起 12 个月日期满
           公司
诺                      屋登记所有人未及时变更而给方大钛业以及方大              所涉及的   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
                        化工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及重建的            车辆未办   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团
                        费用;因房屋拆除及重建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实            理登记事   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的损失)的,则辽宁方大集团            宜承诺期   上述承诺;二、2012 年 4
                        实业有限公司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 30 日内针            限为 180   月 19 日在"百盛钛业股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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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损失,以现金做出按转让比例 51.0526%计算的             日。      收购案中"所涉及的 3 辆
                      损失金额进行补偿。③若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2 个                      车未办理登记事宜承诺
                      月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                      已满 180 天,尚有 2 辆车
                      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二、就所                      未办理权证,根据该承诺
                      涉及的车辆未办理登记事宜作出如下承诺:①辽宁                      第 3 条若自承诺出具之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促使并配合方大钛业在                        日起 180 日期满仍不能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180 日内,将全部由方大钛业                     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
                      拥有所有权的车辆的登记车主名称变更为方大钛                        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
                      业。②如因登记车主名称未及时办理变更而给方大                      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
                      钛业以及方大化工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                      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
                      重置的费用;因车辆重置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实                      限公司将继续督促百盛
                      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的损失)的,则辽宁方大集团                      钛业将其拥有所有权的 2
                      实业有限公司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 30 日内针                      辆尚未办理过户车辆的
                      对损失,以现金做出按转让比例 51.0526%计算的                       登记车主名称变更为百
                      损失金额进行补偿。③若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80 日                     盛钛业。如有损失和发生
                      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则辽宁方大集                      的相关费用辽宁方大集
                      团实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团实业有限公司将按承
                                                                                        诺给予补偿。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