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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报告补充公告2000-04-25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于2000年4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年度报告正文在深交所指定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99年度未计提其他应收款坏帷准备说明
    我公司在执行财会字(1999)35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文件中,依照文件规定第二条《关于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中规定条款,“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但在确定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所以,我公司在制定提取坏帐准备政策时,对应收款项中“其他应收款”部分,考虑其实际情况,主要资金占用对象为控股公司——锦化集团公司,控股比例为73.53%;且控股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银行评估企业资信证明三A级,对其债务有偿还能力,不会形成坏帐。因此,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制定计提坏帐准备范围时,未将“其他应收款”部分列入。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425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锦化集团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有所增加。目前,控股公司—锦化集团公司正处于“九五”项目建设投资高峰期,因资金紧张,占用了股份公司部分资金,股份公司依协议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股份公司资金闲置,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预计年内这些项目将陆续投产,届时将会改善此状况。
    二、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的“三分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长在控股公司即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总经理在控股公司兼任党委副书记,不任其他行政职务;本公司2名副总经理在控股公司不兼任职务。本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均独立任职,在关联单位无兼职情况;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由控股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按“专户专管”的方式进行代管,人员调配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控制,工资渠道严格与控股公司分开,其原因是为了缩减本公司体制,但不侵害本公司任何利益。
    本公司主要生产装置的资产独立,在本公司初始设立时由控股公司经评估和确认后一次性投入到本公司。部分辅助设施如给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因与控股公司共用,在公司设立时未做资产投入,水、电、汽供应通过关联交易解决。工业产权中的专有技术经评估已进入股份公司,本公司独立享有其权利。生产系统由本公司独立指挥,本公司副产品氯气供应给控股公司的环氧丙烷生产,氯气的平衡由控股公司调度。供应与销售系统本公司独立管理,独立结算。本公司与控股公司未有相同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无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和人员,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帐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