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0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5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199,613,0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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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98,502,4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768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110,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61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13,0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9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199,613,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13,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 2019 年 10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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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