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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书2019-11-0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11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22 日及

11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合计 11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股份总

数 1,800 万股的 0.61%和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0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69,000.00 万股变更为 68,989.00 万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

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债权

人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如有上述要求的债权人可按下述方式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其

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收件部门: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125001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其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429-2709818

    收件部门: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需出具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出具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热线:0429-2709027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