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20-02-1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威科电子”)与林海立、罗凤、刘伟和郝立志于上海市共同签署了
《关于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由威科电子、林海立、罗
凤、刘伟和郝立志,对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林微”)
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威科电子以货币方
式增资 2,250 万元;增资后,威科电子占泓林微注册资本的 45%,系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除威科电子外,《增资协议》的其他签订主体包括林海立、罗凤、刘伟和
郝立志。
1. 林海立,男,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2. 罗凤,女,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3. 刘伟,女,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4. 郝立志,男,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
5.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39226447H
3、住所:昆山开发区西江路 188 号 11 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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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林海立
5、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4 日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软硬件
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通信设备(不含 经营范围
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增资前)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注册 出资方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资本的比例(%) 式
1 林海立 880.00 88.00 货币
2 罗凤 120.00 12.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
股权结构(增资后)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威科电子 2,250.00 45.00 货币
2 林海立 1,675.00 33.50 货币
3 刘伟 600.00 12.00 货币
4 罗凤 325.00 6.50 货币
5 郝立志 150.00 3.00 货币
合计 5,000.00 100.00 —
注:上述主体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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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4 1,653
负债总额 767 768
净资产 747 885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27 1,352
净利润 25 19
11、本次增资完成后泓林微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泓林微不存在为他人提
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形;泓林微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
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原股东(即林海立、罗凤)均已书面同意放弃其各自因
本次增资而享有的任何优先认购权;泓林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 1:林海立 乙方 2:罗凤
丙方: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丁方 丁方 1:郝立志 丁方 2:刘伟
1、经各方协商确定,泓林微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即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根据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威科电子同意以
货币增资 2,250 万元整,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45%;林海立以货币增资 795
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33.5%;罗凤以货币增资 205 万元,占增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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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的 6.5%;刘伟以货币增资 600 万元整,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12%;郝立志以货币增资 150 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3%。
2、泓林微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威科电子有权推荐 3 名董事,乙
方和丁方合计推荐 2 名董事;公司的董事长(即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威科电子
推荐的董事担任。泓林微于本协议签订日后的 20 日内完成董事改选的相关程序
和工商登记。乙方和丁方应认可威科电子推荐的董事人选;威科电子推荐的董
事辞职、被罢免等造成空缺,应当由威科电子知悉其辞职或被罢免之日起三(3)
个工作日内重新推荐。
3、公司不设监事会,威科电子有权提名监事人选。乙方和丁方应认可威科
电子推荐的监事人选;威科电子推荐的监事辞职、被罢免等造成空缺,应当由
威科电子知悉其辞职或被罢免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重新推荐。公司财务总
监由威科电子推荐的人选担任,乙方和丁方应认可威科电子推荐的人选。
4、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规定,或者
其履行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方式,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
担违约责任。各方均有违约的,则应当相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5、乙方和泓林微应促使协议规定的威科电子增资款支付条件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得以实现。如先决条件未能如期完全满足或被适当豁免,威科电子有
权书面通知协议其他方终止本协议。
6、合同的生效条件与生效时间: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泓林微是国内技术领先的基站天线及射频器件供应商,在射频芯片的建
模和仿真,毫米波通讯用射频器件的(SiP/AiP)系统级封装与测试等领域已具
备成熟的技术。泓林微主营业产品包括无线射频核心模组、器件和基站天线,
业务体系完备,可与上市公司形成产业协同、业务协同和人员协同,产品具有
较强的扩展和延伸能力。
2、泓林微拥有一支强大的研究队伍:公司创始人林海立先生,获得上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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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博士学位(包括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等),师从上
海交通大学射频和毫米波领域的权威专家毛军发院士。其他团队成员还包括博
士后、博士、海外归国人才等,核心成员有在华为、谷歌等大型公司任职多年
的履历,并先后主持、研究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装备预研项目等重点
研发课题。
3、泓林微在射频器件研发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并成功供货各大航天、电子、
兵器等军工研究所;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3 项,产品可应用
于 5G 通讯/6G 卫星通讯、智能手机、无人机、物联网、汽车等多个民用领域以
及雷达、探测等军用领域。
4、投资完成后,公司内部产业协同效应继续增强,上市公司将形成集高频
材料和射频器件研发与设计的高频通讯产业链,提高公司在 5G 通讯和卫星通讯
领域核心器件的竞争实力。
(1)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内部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泓林微可与威科射
频、威科电子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将在 5G/6G 通信领域的研发、生
产、封装和测试上开展全面合作、协同发展。由威科射频提供高频材料,泓林
微进行芯片设计、功能应用开发和 SiP 封装设计,威科电子形成封装测试和最
终产品销售。
同时泓林微研发团队在微波通讯、射频领域的研发实力和公司的天线产品,
对于武汉导航院开发卫星通讯、星空互联网的相关产品提供天线和技术支持,
可以提高公司在星空互联网领域的产业协同效应。
(2)本次投资完成后,泓林微的资产规模达到了华为一级供应商的要求,
泓林微将密切与华为合作,尽快将泓林微提升为华为的一级供应商(自 2018 年
中美贸易摩擦后,泓林微已经成为华为的二级供应商)。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计划打造 5G 通讯领域内具有产业运营能力的
亚毫米波/太赫兹材料特性和天线测试平台;利用自身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成果,
打造支持毫米波天线阻抗及辐射特性测试平台,平台建成后可以承接华为及其
它重要客户的设备测试和材料特性测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与包括华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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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通讯设备生产商的密切合作。
六、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威科电子与产业技术团队合作,对外投资泓林微并控股,符合公司发
展及战略规划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
风险。公司与其他股东将积极完善泓林微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
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明确其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
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七、备查文件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