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0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其中临时会议三次。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名称
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8
2019 年 4 月 第七届监 事会
1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
15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议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摘要》;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2019 年 6 月 第七届监 事会
2 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7 日 临时会议
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停牌前股
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第七届监 事会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日 临时会议
2019 年 8 月 第八届监 事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及《关于审议
4
20 日 临时会议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2018
2019 年 10 月 第八届监 事会
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21 日 第一次会议
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参加其他会议及履职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成员列席 5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
列席董事会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综合
授信额度计划、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工作的评价
1、2019 年在公司管理层积极努力工作下,公司生产装置全年保持高负荷运
行状态,企业运营稳定。对此,2019 年度报告真实有效地反映了过去一年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效益情况。
2、2019 年度报告在全面反映过去的同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做了客观分析,
确定了新年度规划目标和应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在新项目建设和解决瓶颈的问题
方面有了清晰思路。
3、2019 年度报告客观的对公司科学决策方面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
方面给予了肯定。特别是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坚持以人为本,挖掘内在潜力,
夯实基础管理,为公司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关于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
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监督机制有效。
报告对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客观准确。我们认为公司通过落实《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的治理结构得到了进
一步完善,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公司运作更加规范。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公
司修订或新建立了多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有章可循,通过加强
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在兼顾成本的前提下科学的保证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和
可操作性。
5、报告期,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精神,没有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