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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1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89,8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预计

派发现金股利 34,494,500 元;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公

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

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方案不需要调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9,890,000 股为基

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王东冬

    咨询电话:0429-2709027

    传真电话:0429-270981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