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锦化氯碱: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07-31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中期报告

    

    

    

    

    中国	●	葫芦岛

    2008年七月编制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3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5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7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财务报告	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7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陈世杰先生、财务总监李晓光先生及财务部长毕迎霞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JIN HUA GROUP CHLOR-ALKALI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世杰

    3、公司董事会秘书 :宋春林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宋立志

    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429-2709065

    传    真:0429-2901152

    电子信箱:jhca@jinhuagroup.com

    4、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邮政编码:125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jinhuagroup.com

    电子信箱:jhca@jinhuagroup.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刊登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化氯碱

    股票代码:000818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3,716,503,469.79	3,692,235,200.83	0.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218,740,853.46	1,204,611,331.61	1.17%

    每股净资产	3.5845	3.5430	1.17%

    项目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	19,174,522.58	1,078,855.67	1,677.30%

    利润总额	13,884,009.30	9,287,632.39	49.49%

    净利润	14,129,521.85	9,436,619.63	4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509,435.13	1,234,701.83	1,237.12%

    基本每股收益	0.0416	0.02800	48.57%

    稀释每股收益	0.0416	0.02800	48.57%

    净资产收益率	1.16%	0.79%	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77,086.53	100,380,857.38	66.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905	0.2952	66.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7,801.99

    委托投资损益              	2,910,600.00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932,711.29

    合计	-2,379,913.28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项   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7,052,518 	60.898%	 	 	 	-17,005,549 	-17,005,549 	190,046,969 	55.89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07,046,969 	60.896%	 	 	 	-17,000,000 	-17,000,000 	190,046,969 	55.896%

    3、其他内资持股	5,549 	0.002%	 	 	 	-5,549 	-5,549 	0 	0.00%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5,549 	0.002%	 	 	 	-5,549 	-5,549 	0 	0.00%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947,482 	39.102%	 	 	 	17,005,549 	17,005,549 	149,953,031 	44.104%

    1、人民币普通股	132,947,482 	39.102%	 	 	 	17,005,549 	17,005,549 	149,953,031 	44.10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40,000,000 	100.00%	 	 	 	0 	0 	340,000,000 	100.00%

    

    1、报告期内股份变动原因:

    2006年3月13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承诺其所持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2008年3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持有的1700万(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限售流通股承诺限售期满,并于2008年6月10日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志鹏先生自离职之日起已满六个月,其所持有的5549股本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已全部解除锁定。

    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变化。

    (二)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时     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说明

    2009年3月14日	   190,046,969 	             - 	   340,000,000 	 

    

    (三)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0,046,969	2009年3月14日	190,046,969	见附注

    注: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做出以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	2977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0.90	207,046,969	190,046,969	190,046,969

    陈宏	境内自然人	0.42	1,419,700		

    韩瑷谣	境内自然人	0.21	704,117		

    韩吾培	境内自然人	0.20	682,404		

    黄碧兰	境内自然人	0.18	616,739		

    魏达林	境内自然人	0.18	600,000		

    何宝瑞	境内自然人	0.17	594,732		

    郭滨	境内自然人	0.17	584,100		

    金海凤	境内自然人	0.16	553,409		

    北京海莱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0.16	537,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陈宏	1,419,700	人民币普通股

    韩瑷谣	704,117	人民币普通股

    韩吾培	682,404	人民币普通股

    黄碧兰	616,739	人民币普通股

    魏达林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宝瑞	594,732	人民币普通股

    郭滨	584,1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海凤	553,409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海莱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537,000	人民币普通股

    罗致翰	525,779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第一大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

    	

    (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六)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所持本公司股权冻结和质押情况:

    

    股份持有人	质押或冻结机构	数量	性质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锦化集团	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	70,000,000	质押	2006.06.05	申请终止日时止

    锦化集团	华夏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	30,000,000	质押	2006.08.24	申请终止日时止

    锦化集团	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50,000,000	司法冻结	2008.05.16	2009.05.15

    锦化集团	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00,000	司法冻结	2008.05.16	2009.05.15

    锦化集团	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8,046,969	司法冻结	2008.05.16	2009.05.15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志鹏先生自离职之日起已满六个月,其所持有的5549股本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已全部解除锁定。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新聘或解聘情况。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2008年上半年,受美元贬值、原油价格不断上涨、国内通胀压力不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化工产品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其中:烧碱、氯化苯、氯等产品继续保持较强的市场需求、较高的价格和较高的盈利水平;环氧丙烷、聚醚产品销售市场有所回暖,但受主要原料丙烯和环氧乙烷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产品盈利情况依然不佳。公司生产经营依然面临巨大困难,面对困难公司董事会率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强化管理,增收节支,调整产品结构,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616万元,发生营业成本94706万元,支付期间费用12440万元。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38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69万元,增加率为49.73%。

    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具体构成项目如下表:

    

    项目	报告期(万元)	上年同期(万元)	增减%

    营业收入	109,616.49 	111,631.63 	-1.81%

    营业成本	94,706.18 	101,902.27 	-7.06%

    期间费用	12,439.96 	9,274.98 	34.12%

    营业利润	1,917.45 	107.88 	1677.39%

    营业外收入	34.31 	1,067.48 	-95.94%

    营业外支出	563.36 	246.60 	128.45%

    净利润	1,412.95 	943.66 	49.73%

    2008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母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盈利能力增强,盈利水平提高。报告期母公司销售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232万元,获主营业务利润14151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3.98%。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多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92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为53.39%;主营业务毛利率提高了3.77个百分点。引起公司盈利增加的直接因素是: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24%,生产产品所用原盐、丙烯、焦化苯等七种主要原料采购价格平均上涨16.20%,但由于上述七种主要原料成本,在当期产品总成本中只占53.78%,其余46.22%的成本升高较小或几乎没有升高(如折旧费用,人工费)。因此使其报告期产品销售成本只上涨了10.95%。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高于其成本上涨幅度4.29个百分点,扩大了产品盈利空间,多获利润3814万元。另外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了10896万元,按去年同期毛利率计算,多获利润1112万元。

    2、期间费用增加3163万元,相对降低了公司经济效益。报告期公司发生期间费用12440万元,其中销售费用1911万元,管理费用3863万元,财务费用6665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1855万元。原因是:首先,母公司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1121万元。其次,母公司承兑汇票贴息增加利息支出683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增加756万元。原因是:母公司财产保险费用增加110万元;母公司本期核销了TDI项目前期费用241万元。本公司控股的动力热电公司土地使用税增加176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增加554万元。原因是:核销销售给中铝国际等客户的产品运费增加293万元;出口烧碱产品增加出口运杂费211万元。2008年公司出口烧碱产品85148吨,实现出口产品销售收入8879万元,获销售毛利405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出口产品多获利润1448万元,剔除运杂费增加后,还多获利润1237万元。

    3、2007年度股份公司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财政贴息2000万元,2007年上半年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此笔业务,因此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000万元,经济效益相对降低。

    4、报告期,公司粒碱装置、四万吨聚醚装置和丙二醇装置个别月份停车,发生停车维持费45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8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损失48万元,上述两项均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科目。

    5、本报告期初,公司经税务机关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负值数额超过本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故本报告期不计提所得税,所得税费用为零。

    6、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原煤、重油、动力电等价格上涨,亏损1228万元。本公司按98%的持股比例并入亏损1203万元。影响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                       上年期末

    合并数据       母公司数据      合并数据     母公司数据

    总资产         371,650      342,435        369,224      340,853

    股东权益       121,874       126,861       120,461      124,245

    报告期,公司资产总计371650万元,比期初增加2426万元。其中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有:货币资金增加4876万元,主要是母公司银行存款增加所致;应收票据增加6219万元,主要是动力热电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预付帐款减少10350万元,是母公司预付原料款下降造成的;固定资产净值降低7406万元,是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致;在建工程项目累计完成11409万元,其中: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完成739.74万元,TDI配套项目完成2217.75万元,电站技改项目完成7596.67万元,期末比期初增加5166万元.

    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增加8050万元,主要是公司开出去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32624万元,长期借款增加29055万元,是公司长期借款倒贷形成。未分配利润增加1413万元,是公司本期经营成果的的体现。

    报告期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13825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85283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32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801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6677万元。

    (二)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

    本公司是生产经营基础化工原料的氯碱化工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烧碱、氯化苯、液氯(氯气)、合成盐酸、环氧丙烷、聚醚、丙二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报告期实现主营营业收入108192万元,获主营业务利润14368万元。

    1、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	101,232.35	86,597.06	14.46%	12.06%	6.68%	7.8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6,960.29	6,577.84	5.49%	32.86%	30.02%	2.07%

    分产品						

    烧碱     	30,252.97	15,163.92	49.88%	5.07%	4.99%	0.04%

    氯气     	9,719.00	6,777.53	30.27%	84.46%	21.35%	38.27%

    氯化苯	5,979.07	5,489.24	8.19%	21.62%	15.64%	4.75%

    合成盐酸	238.05	259.57	-9.04%	-6.87%	-18.76%	-15.96%

    环氧丙烷 	35,667.43	37,026.82	-3.81%	7.14%	6.13%	0.99%

    聚醚     	15,838.12	18,473.42	-16.64%	10.86%	6.11%	5.22%

    其中: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子公司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为4359.2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98%。提供其他劳务金额70.87万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南    方	17547	-12.15

    北    方	81766	25.23

    国    外	8879	-13.84

    

    3、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报告期产量(吨)   去年同期产量(吨)    增减(%)    

    烧碱(100%)        143388                139905              2.49

    氯化苯               9789                  9348              4.72

    液氯                26625                 20567             29.45

    环氧丙烷            41686                 46902            -11.12      

    聚醚                12227                 13912            -12.11

    公司各部门齐心合力、千方百计的保证生产装置安全、均衡、稳定运行。报告内公司主要产品烧碱(100%)完成143388吨,是去年同期的102.49%,烧碱产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主要是得益于本报告期氯及氯化苯两种产品生产负荷较高所致;氯化苯完成9789吨,是去年同期的104.72%;液氯完成26625吨,是去年同期的129.45%;至于,环氧丙烷和聚醚两种产品产量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这两种产品销售和效益情况不佳,公司控制和适当降低了环氧丙烷和聚醚的产量与销量,报告期环氧丙烷和聚醚分别完成41686和12227吨。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控股的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公司,由于原煤、重油、动力电等价格上涨,亏损1228万元。本公司按98%的持股比例并入亏损1203万元。

    (四)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公司面临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和下游烯烃类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国内市场通胀压力加大,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大宗原料原盐、丙烯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为此,公司针对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拓宽国内外原料采购供应渠道,特别是针对国内丙烯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公司要千方百计加大国内采购力度增加国内市场采购量,努力降低采购价格。

    2、根据不同产品的盈利情况,及时调整装置生产负荷,依市场需求,多生产效益好、适销对路的产品,优化产品结构。

    3、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挖潜降耗降低产品消耗定额,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五)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报告期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与兵器工业集团合作建设TDI项目,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了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本公司在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40%。与项目投资及后续工程进展的相关情况已多次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进行了持续披露。(TDI:甲苯基二异氰酸酯)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资9600万元。2007年4月12日工程开始施工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周期为18个月,目前,TDI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已初具规模,到6月末设计工作已全面结束;项目建设中设备、仪表、大宗安装用材等的招标采购工作已基本完成;在项目主体施工进展方面:主体施工进度能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土建施工按计划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进行中交。主框架、工艺设备、管线安装工作基本按计划进行,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强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健全,在董事会中,配备了三分之一以上具有独立董事资格并经过培训获得证书的独立董事。为提高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策质量和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董事会组织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制定了议事规则。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管理和监督机构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实施决策、监督及管理。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上,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公司内控制度汇编,其中包括:《公文处理制度》、《印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0项涉及公司管理各个方面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高效、合规运作。

    (二)公司前期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方案:

    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63,343.40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65,445,693.14元,提取5,347,261.65元盈余公积后 2007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80,461,774.89 元。董事会鉴于2007年实际盈利情况,考虑公司参股40%的TDI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设,以及市场通胀原料涨价预期保证原料的可靠资金需求等方面因素,董事会提出2007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2006年10月20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称"锦化动力热电")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锦州商行")达成投资入股协议。锦化动力热电公司出资20,000,000元,投资入股锦州商行持有其20,000,000股份,占其总股本742,638,666股的2.69%。

    持有锦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情况表

     单位:元

    所持对象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持有数量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锦州市商业银行	20,000,000	20,000,000	2.69%	20,000,000	0	0

    合  计	20,000,000	20,000,000	2.69%	20,000,000	0	0

    

    注: ①金融企业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

    	②期末账面价值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③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五)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企业合并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购销商品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1、本公司是由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产重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定了《销售合同》、《污水处理合同》、《动能服务合同》、《综合服务合同》,以规范和约束双方在关联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和行为。上述合同均已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并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披露。

    报告期公司从控股股东及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货物,采购金额为873.22万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金额的1.02%。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劳务484.31万元。

    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子公司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为4359.2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98%。提供其他劳务金额70.87万元。

    

    2、本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末债权债务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单位     往来科目    期末占用余额     期初占用余额      占用性质

    锦化化工(集团)   其他应收款           

    有限责任公司                    26.56             76.92        经营性占用

    葫芦岛锦化氯    其他应收款     6674.67           6339.18       经营性占用      

    乙烯有限公司

    (七)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及以前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公司无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或其它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情况。

    2、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余额53500万元,占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41%,占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的43.90%。

    其中:公司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

    公司为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

    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6日	3,500.00	连带责任	24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4月11日	2,500.00	连带责任	6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3月27日	2,000.00	连带责任	6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1月22日	3,000.00	连带责任	6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1月10日	2,500.00	连带责任	6个月	否	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1月29日	5,000.00	连带责任	10个月	否	否

    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	2008年02月25日	7,000.00	连带责任	12个月	否	否

    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2007年07月11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12个月	否	否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7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24个月	否	否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7日	8,000.00	连带责任	24个月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26,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53,50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00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3,500.00

    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43.9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D)	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00

    

    

    3、公司独立董事张春林、孙琦、邵英魁先生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1)报告期末,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违反56号文提及的情况。

    (2)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8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53500万元,占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41%,占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的43.90%。其中:公司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公司为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000万元。上述公司对外担保公司严格审核,批准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

    4、报告期内无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5、报告期其他委托事项

    2007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委托建设银行向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

    用于推进其项目建设。报告期,本委托事项取得收益291万元。

    以上详细内容已公告刊登在2007年10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上。

    6、报告期内公司无其它重大合同。

    (八)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股东承诺情况。

    1、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做出以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知悉并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无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九)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无受证券监管部门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十)2007年10月24日,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葫民二破字第5号和(2007)葫民二破字第5-2号。法院认为,锦化集团公司多年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裁定:受理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进行企业破产重整。

    2007年12月5日锦化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葫芦岛市召开,会议通报了锦化集团申请破产重整案件的受理情况、锦化集团管理人的工作情况、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确认情况等。

    2008年3月31日锦化集团及其破产管理人在葫芦岛市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依法以分组方式表决通过了锦化集团《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法院认为本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提出的重整计划符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且具有可行性。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如下:

    一、批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计划;

    二、终止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本着对锦化集团实施重整工作之目的,实现了在现实基础上的各方综合利益最大化,计划以分组按比例方式清偿债务,通过债权人减债减轻了企业负担,为后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十一)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于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报告期内公司接待了相关证券公司的调研,在接待过程中,未发生私下、提前或选择性地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基本情况表

    

    时间	地点	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8年2月	公司所在地	实地调研	锦化:董事会秘书申银万国:调研员	公司基本情况

    

    注:接待方式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书面问询等方式。

    (十二)报告期,新增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为我公司信息披露报刊,至报告期末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三)其他事项:无。

    

    

    

    

    

    

    

    

    

    

    

    第七节	财务报告

    

    

    重要提示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陈世杰先生、财务总监李晓光先生及财务部长毕迎霞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7)80号文批准,由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26号和(1997)427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9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截至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34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5000万股、流通股9000万股。

    2006年公司根据辽国资经营[2006]28号文"关于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锦化集团公司和阜新封闭母线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合计3240万股,2006年末国有法人股变更为21760万股,流通股变更为12240万股。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3月19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553,031股解除限售。2008年6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持有的1700万股解除限售。截止报告期末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0,046,96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9,953,031股。

    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烧碱、氯化苯、氯气、合成盐酸、副产盐酸、环氧丙烷、聚醚、丙二醇制造加工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技术开发与服务、资产经营。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下列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财务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公司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计量属性及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本公司在对报表项目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本年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四)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五)外币折算及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即期汇率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

    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

    (六)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⑵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时,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较大金额是指相对该类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金额而言),则公司应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期间或以后两个会计年度不能再将任何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⑶	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入投资损益。

    ⑸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七)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

    ⑴	应收款项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账龄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⑵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若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的,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当期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⑶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八)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与计量

    1.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不附任何保证条款的金融资产出售等。

    2.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⑴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⑵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九)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依据

    公司根据存货存在的实际状态,将存货划分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安装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2.存货的计量属性

    公司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成本差异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差异率,材料发出时将计划成本按差异率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并调整为实际成本核算;在产品及入库产成品按实际生产成本入账,发出产成品按加权平均法计量。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按实际需要量采购,并采用一次转销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存货的减值

    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超出合同数量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十)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的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其他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准备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等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经复核后,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⑵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①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子公司宣告分派的利润,确认为当期损益,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子公司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按权益法进行调整时,将公司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③公司对其他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子公司宣告分派的利润,确认为当期损益,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子公司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指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及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公司只有在与该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房地产的成本可以可靠的计量情况下才将该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法模式。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房屋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的相关政策执行。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按照公司无形资产的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当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确认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⑴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⑵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应计折旧额时,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终值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不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方法

    公司按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5年	4%	3.84%

    机器设备	14年	4%	6.86%

    运输工具	 8年	4%	12%

    

    (十三)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

    2.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工程成本入账,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当月结转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四)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	无形资产的范围

    公司将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确认原则

    当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⑴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①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或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公司对处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公司对处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运用于生产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其运用于生产的意图。

    --公司能够证明通过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运用于内部使用时,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⑵ 公司自创的商誉以及内部生产的品牌等,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的计量属性

    ⑴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准则规定的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资本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③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⑵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具体摊销年限:

    无形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50年

    专有技术	         6-10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公司于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进行摊销。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离子膜等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如果长期待摊费用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再确认为资产。

    具体摊销年限:

    名称	          摊销年限

    离子膜	            2年

    

    (十六)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确定方法: 

    1.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⑴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⑵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⑶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⑷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⑸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⑹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⑺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3.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一般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认定资产组时,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十七)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形成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⑴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⑵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⑶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是指公司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不包括必要的中断程序)、且中断时间连续过3个月的期间。此期间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确认为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⑵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十八)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金等;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的相关支出。

    2.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⑴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

    ②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③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费用。

    ⑵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职工薪酬项目	计提基数	计提比例	备注

    养老保险费	职工工资总额	28%	 其中:单位承担20%,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失业保险费	职工工资总额	3%	其中:单位承担2%,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 

    住房公积金	职工工资额级次	24元/人/月	其中 :单位承担18元,个人承担6元

    职工薪酬项目	计提基数	计提比例	备注

    工会经费	职工工资总额	2%	

    职工福利费	职工工资总额		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再计提,在14%范围内据实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工资总额		在1%范围内据实列支

    

    (十九)收入的确认原则

    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并不再保留与商品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取价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商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3. 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1.政府补助的范围及分类

    公司将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作为政府补助核算。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公司对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确认为政府补助。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⑴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⑵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⑶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⑷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 若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并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予以确认。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并将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差异,分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公司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公司将存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所得税的计量原则

    ⑴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或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已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⑶ 除企业合并,以及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外,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与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十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公司以后年度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本期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	25%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销售产品,按应纳税销售额的17%扣允许抵扣允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

    	营业税	5%		应税营业收入或劳务收入

    	城市建设税	7%		应交流转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交流转税税额

    	地方教育费	1%		应交流转税税额

    				

    	税种	税率		计税基础

    	房产税	1.2%、12%		应税房产价值或房屋租赁收入

    	土地使用费	12元/平方米/年		

    	印花税	0.005-0.01%		购销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5元/件		会计账簿

    

    六、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为合并成本。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集团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一)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比例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直接	间接			

    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	28,030.25万元	98%		葫芦岛国家专利技术精细化工园区	发电、工业蒸汽、交直流电、工业及民用清水等	李春玉

    

    

    (二)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三)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八、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⑴ 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8,767,239.58元,主要由于经营活动增加货币资金所致。

    ⑵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应收票据增加62,196,698.78元,主要为本公司控股的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⑴ 应收账款余额分析

    

    ⑵ 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重大款项。

    ⑶ 应收账款前5名欠款单位列示如下:

    

    

    4.预付款项

    ⑴预付款项余额分析

    

    

    ⑵ 预付款项余额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重大款项。

    ⑶ 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共计12,373,230.11元,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尚未结算所致,

    原账龄在3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共计10,680,288.86元,已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了坏账准备。

    ⑷ 预付账款余额较大的预付款:

    

    

    

    5.其他应收款

    ⑴ 其他应收款余额分析

    

    ⑵ 本年度无实际冲销的其他应收款

    ⑶ 其他应收款前5名欠款单位列示如下: 

    

    

    6.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增减变动情况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根据存货期末实际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实际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照单项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长期股权投资

    ⑴ 增减变动情况

    ⑵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期末本公司对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累计投资9600万元,占被投资方实收资本的40%。

    ⑶ 长期股权投资无减值准备

    8.投资性房地产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⑴ 本期增加固定资产2,525,457.12元,主要是新增设备所致。

    ⑵ 本期减少固定资产9,348,994.16元,主要是四万吨离子膜车间老氯气处理系统报废所致。

    ⑶ 2006年公司因贷款业务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DY-2006-002号担保期为2006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4日,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抵押物评估值为人民币9,894.63万元;编号DY-2006-003号担保期为2006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4日,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46,000万元;抵押物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评估值为人民币65,722.69万元,上述抵押已经市国有资产委员会批复。

    2007年公司因贷款业务与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市分行签定了一份"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ABCS(2004)2006号担保期为2007年3月21日至2009年3月21日,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抵押物为房屋、土地,抵押物暂作价15,167.74万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签订了一份"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06年葫中银抵字034001号,抵押物为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厂房原值4,590万元,抵押作价2,200万元;土地使用权原值12,816万元、抵押作价7,690万元;抵押期为2006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0日,合同担保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9,890万元。

    ⑷ 本期增加的累计折旧均为本期计提的折旧费用75,936,220.87元。

    ⑸ 截止期末,本公司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⑹ 截止期末,本公司未发现固定资产中有应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10.在建工程

    ⑴ 本期四期电站工程发生了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3,013,989.82元。

    ⑵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的情形,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1.工程物资

    

    期末较起期初增加973,311.65元,主要由于增加了工程物资的采购。

    

    12.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

    

    ⑴ 公司上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编号为DY-2007-001号:被担保方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18,497.55万元,抵押期为抵押期间为2007年10月17日至2008年10月16日。

    ⑵ 本公司无形资产目前正常使用,没有发现发生带来经济利益减值的迹象,故本期无形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13.长期待摊费用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2007年9月30 日,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化工支行,向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用于该公司生产系统原料路线技术改造,贷款期限自2007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29日,利率为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

    

    

    15.短期借款

    

    

    16.应付票据

    

    期末应付票据均为六个月以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17.应付账款

    

    ⑴ 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8,519,974.53元,主要是当期采购货物增加所致。

    ⑵ 应付账款余额中不包括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⑶ 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为20,482,600.63元,主要是由于前期采购货物尚未结算所致。

    

    18.预收款项

    

    ⑴ 预收账款余额中不包括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⑵ 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账款为12,099,387.04元,主要是货已发出,尚未办理结算所致。

    

    19.应付职工薪酬

    

    ⑴ 公司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无属于工效挂钩部分的职工薪酬。

    

    20.应交税费

    

    

    21.其他应付款

    

    ⑴ 年末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2,229,378.73元。

    ⑵ 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包含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之股东锦化集团公司256,467.25元。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长期借款

    

    24.专项应付款

    

    26.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153号文《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国税发(2005)64号文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东北老工业基地资产折旧与摊销政策口径的通知》精神,本公司采用了不改变公司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加速折旧计算当期固定资产折旧费的方法,从而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7.其他非流动负债

    

    

    28.股本

    注:2008年6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持有的1700万股解除限售。截止报告期末锦化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0,046,96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9,953,031股。

    

    29.资本公积

    

    

    30.盈余公积

    

    

    31.未分配利润  

    

    

    32.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

    

    

    

    

    

    

    

    

    

    33.营业税金及附加

    

    

    34.投资收益

    

    本期较上期增加2,910,600.00元,主要由于新增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所致。

    

    35.营业外收入

    

    

    36.营业外支出

    

    

    37.所得税费用

    

    

    38.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八、母公司财务报表有关项目附注

    1.应收账款

    ⑴ 应收账款余额分析

    〔2〕 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重大款项。

    〔3〕 应收账款前5名欠款单位列示如下:

    

    2.其他应收款

    ⑴ 其他应收款余额分析

    

    ⑵ 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⑶原账龄在3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共计10,680,288.86元,已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了坏账准备。

    ⑷其他应收账款前5名欠款单位列示如下:

    

    

    3.长期股权投资

    ⑴ 增减变动情况

    

    ⑵ 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本期末本公司对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累计投资9600万元,占被投资方的40%。

    ⑶ 长期股权投资无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

    

    

    

    

    

    

    

    5.投资收益

    

    

    九、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71620-1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	母公司	国有独资	陈世杰

    	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76833534-2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电、蒸汽生产及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	李春玉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余额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379.00			101,379.00

    	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	28,032.05			28,032.05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704.70	60.90					20,704.70	60.90

    	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	47,436.99	98.00					47,436.99	98.00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关联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与本公司的关系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脂有限公司	768323835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	70178791-8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同一法人代表

    	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公司	70178737-9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葫芦岛锦化建筑机械安装公司	12371314-X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747100704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关联交易

    	

    	1.定价政策

    	

    	⑴ 根据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签定的《动能服务合同》,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直流电、交流电、蒸汽及脱盐水、采暖、工业用氧气、氮气、空气等动能服务,直流电按提供方当月发生的实际成本附加1%管理费进行结算;采暖费按国家定价结算;交流电、蒸汽、清水本年度1-4月按提供方当月发生的实际成本附加2%管理费进行结算,5-12月份按物价局定价或市场价;其他动能服务按当月发生的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结算。

    	

    	⑵ 根据本公司与锦化集团公司签定的《综合服务合同》,锦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职工福利、消防保安、计量话务、原料仓储及提供辅助材料等服务,消防保安服务按双方的资产比例分摊费用;原料仓储按仓储总值比例分摊,并加2%管理费;其他服务按提供方发生的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结算。 

    	

    	⑶ 根据本公司与锦化集团公司、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签定的《销售合同》,本公司为锦化集团公司及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提供液碱、氯气、盐酸按市场价格结算。

    	

    	⑷ 根据本公司与锦化集团公司、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签定的《污水处理合同》,本公司为锦化集团公司及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按实际提供的污水处理量承担污水处理成本,并加20%管理费。

    	

    	⑸ 根据本公司与锦化集团公司签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公司所有产品使用锦化集团公司注册的"东方红牌"注册商标,并按销售总额的1‰计付商标使用费。

    	

    

    	2.交易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⑴	采购货物

    	关联方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678,389.69		38,598,863.19	

    	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	   53,785.40 		145,072.13	

    					

    	⑵	销售货物

    	关联方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91,050.60		27,136,524.31	

    	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	    101,493.41		18,188,359.61	

    	⑶ 接受动能服务及其他劳务

    	

    	关联方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43,092.73		447,028.85	

    	

    	⑷ 提供动能、污水处理及其他劳务

    	

    	关联方名称	本期数		上期数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08,686.05		844,672.84	

    	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			877,511.30	

    					

    	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本年向锦化化工集团支付了商标使用费933,189.00元。

    

    

    

    	〔6〕关联方交易期末未结余额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金额	占该项目的比例%	金额	占该项目的比例%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5,658.49	 0.15 	 769,273.68	0.59

    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	66,746,705.44	37.89	63,391,785.64	 48.70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 2007年9月30 日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化工支行向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用于该公司生产系统原料路线技术改造,贷款期限自2007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29日,利率为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本期收到委托贷款利息291万元。

    (二) 2007年12月7日,经葫芦岛国资委批准,葫芦岛锦化聚氯乙烯有限公司被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并由华天实业公司承接原聚氯乙烯公司全部的资产、负债和债权、债务。原聚氯乙烯公司已于2008年1月2日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

    

    十一、补充资料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表

    下述财务标的计算方法: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其中,编制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金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0 + S1 + Si×Mi÷M0 - Sj×Mj÷M0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 + NP÷2 + Ei×Mi÷M0 - Ej×Mj÷M0)

    其中:P为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NP为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上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EPS)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1-所得税率)-转换费用)/(S0 + S1 + Si×Mi÷M0 - Sj×Mj÷M0+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⑴ 合并资产减值明细表

    ⑵ 母公司资产减值明细表

    

    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资 产 负 债 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单位:元

    资    产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八、1	729,098,166.69 	715,752,350.47 	680,330,927.11 	666,683,370.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八、2	238,649,445.22 	184,995,345.22 	176,452,746.44 	171,944,346.44 

    应收账款 	八、3	40,793,476.47 	38,550,874.80 	30,856,141.04 	28,700,785.32 

    预付款项 	八、4	156,413,168.29 	122,350,975.11 	259,917,411.85 	219,733,919.4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八、5	176,159,431.58 	328,765,834.78 	121,096,605.70 	246,349,545.02 

    存货 	八、6	136,884,862.51 	125,695,587.48 	154,862,458.16 	124,148,039.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477,998,550.76 	1,516,110,967.86 	1,423,516,290.30 	1,457,560,006.49 

    非流动资产: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八、7	115,998,400.00 	570,368,282.97 	115,998,400.00 	570,368,282.97 

    投资性房地产 	八、8	90,840,596.02 	1,744,108.52 	91,817,979.94 	1,778,597.48 

    固定资产原价 	八、9	3,121,553,481.51 	2,296,648,400.59 	3,128,377,018.55 	2,304,830,880.94 

    减:累计折旧 		1,674,252,290.31 	1,237,458,787.46 	1,607,010,865.61 	1,189,307,304.05 

    固定资产净值 		1,447,301,191.20 	1,059,189,613.13 	1,521,366,152.94 	1,115,523,576.89 

    在建工程 	八、10	114,089,078.66 	38,122,426.93 	62,427,821.00 	18,945,909.34 

    工程物资 	八、11	2,124,490.00 	268,200.01 	1,151,178.35 	481,700.0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八、12	390,909,829.88 	161,301,608.10 	398,446,693.94 	166,357,886.2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八、13	7,241,333.27 	7,241,333.27 	7,510,684.36 	7,510,684.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八、14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38,504,919.03 	1,908,235,572.93 	2,268,718,910.53 	1,950,966,637.27 

    		0.00 			

    		0.00 			

    资产总计 		3,716,503,469.79 	3,424,346,540.79 	3,692,235,200.83 	3,408,526,643.76 

    					

    企业负责人:陈世杰           财务总监: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迎霞

    资 产 负 债 表 (续)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八、15	913,000,000.00 	913,000,000.00 	   901,074,613.60 	   883,774,613.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八、16	298,800,000.00 	298,800,000.00 	   218,300,000.00 	   239,000,000.00 

    应付账款 	八、17	178,838,409.25 	125,706,000.86 	   160,318,434.72 	   124,014,132.57 

    预收款项 	八、18	78,435,549.06 	77,892,109.24 	   137,191,274.89 	   136,603,961.37 

    应付职工薪酬 	八、19	24,622,580.93 	14,847,865.43 	     5,354,130.16 	     3,351,829.05 

    应交税费 	八、20	28,915,234.43 	16,238,660.41 	    44,341,371.25 	    33,644,012.53 

    应付利息 		4,870,000.00 	4,870,000.00 	     3,470,000.00 	     3,470,0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八、21	92,567,321.15 	80,240,032.08 	   104,876,943.79 	    82,737,791.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八、22	68,464,485.89 	68,464,485.89 	   394,886,213.93 	   394,886,213.93 

    其他流动负债 	八、23		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688,513,580.71 	1,600,059,153.91 	 1,969,812,982.34 	 1,901,482,554.45 

    非流动负债: 		0.00 			

    长期借款 	八、24	737,406,872.79 	502,646,872.79 	   446,853,211.50 	   212,093,211.5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八、25	10,930,000.00 	9,930,000.00 	     6,350,000.00 	     5,95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八、26	52,248,855.88 	43,101,818.55 	    52,248,855.88 	    43,101,818.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八、27			     3,450,000.00 	     3,4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0,585,728.67 	  555,678,691.34 	   508,902,067.38 	   264,595,030.05 

    负债合计 		2,489,099,309.38 	2,155,737,845.25 	 2,478,715,049.72 	 2,166,077,584.50 

    股东权益: 					

    股本 	八、28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资本公积 	八、29	747,541,574.16 	747,541,574.16 	   747,541,574.16 	   747,541,574.16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八、30	36,607,982.56 	36,607,982.56 	    36,607,982.56 	    36,607,982.56 

    未分配利润 	八、31	94,591,296.74 	144,459,138.82 	    80,461,774.89 	   118,299,502.5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218,740,853.46 	1,268,608,695.54 	 1,204,611,331.61 	 1,242,449,059.26 

    少数股东权益 		8,663,306.95 		     8,908,819.50 	0

    股东权益合计 		1,227,404,160.41 	1,268,608,695.54 	 1,213,520,151.11 	 1,242,449,059.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716,503,469.79 	3,424,346,540.79 	 3,692,235,200.83 	 3,408,526,643.76 

    企业负责人:陈世杰           财务总监: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迎霞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元

    项              目	附注	 2008年1-6月 	 2007年1-6月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营业收入 	八、32	1,096,164,880.82 	1,198,551,210.15 	1,116,316,339.26 	1,068,987,695.35 

    减:营业成本 	八、32	947,061,839.61 	1,051,369,696.49 	1,019,022,666.36 	973,554,101.76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八、33	6,496,898.78 	4,839,948.77 	3,465,013.09 	2,188,186.08 

    销售费用 		19,109,985.99 	19,109,985.99 	13,568,665.06 	13,568,665.06 

    管理费用 		38,633,511.74 	31,774,809.78 	31,071,703.16 	27,145,472.26 

    财务费用 		66,656,188.55 	60,990,932.42 	48,109,435.92 	43,409,706.60 

    资产减值损失 		1,942,533.57 	2,051,446.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八、34	2,910,600.00 	2,910,6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174,522.58 	31,324,990.40 	1,078,855.67 	9,121,563.59 

    加:营业外收入 	八、35	343,106.00 	340,106.00 	10,674,785.23 	10,011,304.64 

    减:营业外支出 	八、36	5,633,619.28 	5,505,460.12 	2,466,008.51 	2,395,873.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884,009.30 	26,159,636.28 	9,287,632.39 	16,736,994.26 

    减:所得税费用 	八、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884,009.30 	26,159,636.28 	9,287,632.39 	16,736,994.2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4,129,521.85 		9,436,619.63 	

    少数股东损益 		-245,512.55 		-148,987.24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16 		          0.028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16 		          0.0280 	

    企业负责人:陈世杰                        财务总监: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迎霞

    

    现 金 流 量 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38,255,500.58 	1,209,145,302.43 	1,063,523,740.13 	1,134,789,948.8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00,000.00 		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1,924.08 	3,133,760.61 	5,848,051.33 	2,734,608.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3,587,424.66 	1,212,279,063.04 	1,070,371,791.46 	1,137,524,557.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2,838,258.46 	990,276,102.40 	876,337,131.33 	984,591,118.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327,816.47 	19,627,391.49 	44,697,707.73 	24,845,451.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157,889.32 	64,847,272.12 	42,638,352.73 	29,063,154.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86,373.88 	9,090,670.97 	6,317,742.29 	5,782,166.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6,810,338.13 	1,083,841,436.98 	969,990,934.08 	1,044,281,89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77,086.53 	128,437,626.06 	100,380,857.38 	93,242,666.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15,060.00 	276,396.00 	636,888.4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802,339.61 	32,802,339.61 	38,375,109.94 	38,172,206.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217,399.61 	33,078,735.61 	39,011,998.34 	38,172,206.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5,679,905.22 	22,892,099.30 	28,796,486.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65,800,000.00 	65,8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162.00 	62,16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79,905.22 	22,892,099.30 	94,658,648.36 	65,862,16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2,505.61 	10,186,636.31 	-55,646,650.02 	-27,689,955.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3,500,000.00 	673,500,000.00 	909,860,000.00 	694,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3,500,000.00 	673,500,000.00 	909,860,000.00 	69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88,708,569.45 	671,408,569.45 	822,487,345.80 	626,627,345.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3,738,771.89 	55,046,712.92 	45,979,465.32 	40,274,878.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2,447,341.34 	726,455,282.37 	868,466,811.12 	666,902,224.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947,341.34 	-52,955,282.37 	41,393,188.88 	27,097,775.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367,239.58 	85,668,980.00 	86,127,396.24 	92,650,486.9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4,730,927.11 	441,083,370.47 	521,136,741.58 	466,802,928.2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0,098,166.69 	526,752,350.47 	607,264,137.82 	559,453,415.15 

    企业负责人:陈世杰           财务总监: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迎霞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会企04表 

    编制单位: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0,000,000.00 	747,541,574.16 	0.00 	36,607,982.56 	80,461,774.89 	0.00 	8,908,819.50 	1,213,520,151.11 	340,000,000.00 	771,815,708.14 	0.00 	31,241,440.89 	64,048,982.01 	0.00 	9,584,518.95 	1,216,690,649.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0.00 	 	0.00 	0.00 	 	0.00 	0.00 	 	-24,274,133.98 	 	19,280.02 	1,396,711.13 	 	 	-22,858,142.83 

    前期差错更正 	 	 	 	 	 	 	0.00 	0.00 	 	 	 	 	 	 	 	0.00 

    二、本年年初余额 	340,000,000.00 	747,541,574.16 	0.00 	36,607,982.56 	80,461,774.89 	0.00 	8,908,819.50 	1,213,520,151.11 	340,000,000.00 	747,541,574.16 	0.00 	31,260,720.91 	65,445,693.14 	0.00 	9,584,518.95 	1,193,832,507.1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14,129,521.85 	0.00 	-245,512.55 	13,884,009.30 	0.00 	0.00 	0.00 	5,347,261.65 	15,016,081.75 	0.00 	-675,699.45 	19,687,643.95 

    (一)净利润 	 	 	 	 	14,129,521.85 	 	-245,512.55 	13,884,009.30 	 	 	 	 	20,363,343.40 	 	-675,699.45 	19,687,643.95 

    (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0.00 	 	 	 	 	 	 	 	0.00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0.00 	0.00 	 	 	 	 	 	 	 	0.00 

    3.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0.00 	 	 	 	 	 	 	 	0.00 

    4.其他 	 	 	 	 	 	 	 	0.00 	 	0.00 	 	 	 	 	 	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 	0.00 	0.00 	0.00 	0.00 	14,129,521.85 	0.00 	-245,512.55 	13,884,009.30 	0.00 	0.00 	0.00 	0.00 	20,363,343.40 	0.00 	-675,699.45 	19,687,643.95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股东投入资本 	 	 	 	 	 	 	0.00 	0.00 	 	 	 	 	 	 	 	0.00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0.00 	 	 	 	 	 	 	 	0.00 

    3.其他 	 	 	 	 	 	 	0.00 	0.00 	 	 	 	 	 	 	0.00 	0.00 

    (四)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347,261.65 	-5,347,261.65 	 	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0.00 	0.00 	 	 	0.00 	 	 	 	5,347,261.65 	-5,347,261.65 	 	0.00 	0.00 

    2.对股东的分配 	 	 	 	 	 	 	0.00 	0.00 	 	 	 	 	0.00 	 	 	0.00 

    3.其他 	 	 	 	 	 	 	 	0.00 	 	 	 	 	 	 	 	0.00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0.00 	 	 	 	 	 	 	0.00 	 	 	 	 	 	 	 	0.00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0.00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0.00 	 	 	 	 	 	 	 	0.0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0.00 	 	 	 	 	 	 	 	0.00 

    4.其他 	 	 	 	 	 	 	 	0.00 	 	 	 	 	 	 	 	0.00 

    四、本年年末余额 	340,000,000.00 	747,541,574.16 	0.00 	36,607,982.56 	94,591,296.74 	0.00 	8,663,306.95 	1,227,404,160.41 	340,000,000.00 	747,541,574.16 	0.00 	36,607,982.56 	80,461,774.89 	0.00 	8,908,819.50 	1,213,520,151.11 

    企业负责人:陈世杰                                  财务总监: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迎霞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的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文本;

    (四)公司章程文本。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世杰

    

    2008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