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及刘春彦、毛明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就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8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 用标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5 万元(含税),是依据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薪酬水平而确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 意识,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春彦 郭海兰 毛 明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