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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2021-01-2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2020 年 9 月 16 日,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锦科
         技”)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昊月”)与武汉新
         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能实业”)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书》,
         新余昊月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13,363,924 股作价 2,810,291,666.67 元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武汉新能实业。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余昊月不再是公司控
         股股东,卫洪江先生亦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新能实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
         东,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国资委”)成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
         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武汉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
         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新余昊月协议转让给武汉新能实业的无限售流通
         股合计 113,363,924 股已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完成解除质押并过户登记的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持有表决权股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持有表决权股   持股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比例
武汉新              0          0              0          0   113,363,924   16.43%    113,363,924   16.4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能实业
新余
         198,300,000   28.74%        198,300,000   28.74%   84,936,076   12.31%   84,936,076   12.31%
昊月

              三、变更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信合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姚可
              经营范围:能源开发;节能、新型材料研制;机械加工;金属材料、电器机
          械及器材、百货、五金交电零售兼批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
          经营)
              2、实际控制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武汉新能实业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收
          购人的主体资格。

              四、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