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
具体我们在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应参加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7 次,实际参加 7 次。2020 年
度应参加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参加 3 次。
我们出席的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后我对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20 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我们根
据相关规定发表了 6 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会议内容
分别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0 年 4 第八届董事会
1 2020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
月3日 第二次会议
表了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2020 年 4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2
月9日 临时会议 保情况的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3
月 27 日 第三次会议 保情况的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第八届董事会 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
4
月 19 日 临时会议 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5
月 28 日 临时会议 保情况的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 11 第八届董事会
6 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月 27 日 临时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通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做到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
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公司及时向
我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收购股权、财务管理、股权激励、关联交易
的进度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
3、我还利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与相关
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0 年,我们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
深入公司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
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全面落
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
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 刘春彦 郭海兰 毛 明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