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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5-1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 1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统筹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控股公
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为控股公
司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射频”)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
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财务资助对象:威科射频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威科射频资助不超过 2,000 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到期后可展期一年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威科射频的实际经营需求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威科射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 6%计算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从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接收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11-04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布心社区 74 区怡园路 5177 号 30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法定代表人:杨大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
射频器件、PCB、射频类 PCB、高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注的项目除外),许可
经营项目是: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的生产;射频器件、PCB、射频类
PCB、高频材料及生产设备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威科射频资信情况良好。
    威科射频股东情况:威科电子持股 44%,向昊持股 29%,沈榆程持股 22%,
黄次鹏持股 5%。威科射频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威科射频资产总额 3,332.04 万元,
负债总额 1,105.31 万元,归母净资产 979.7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90.64 万元,归母净利润-158.00 万元。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
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威科射频股东向昊与沈榆程将其
持有的合计威科射频 2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股东黄次鹏由于持有股权比
例较少,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威科射频是公司控股孙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风
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0。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
回的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
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
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认为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情况,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
控,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
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不损
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3 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13 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