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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会议中心江汉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50,422,4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0362%。

    其中: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44,894,9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226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5,527,45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09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920,2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6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议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3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1、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