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会议中心江汉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50,422,4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0362%。 其中: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44,894,9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226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5,527,45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09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920,2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6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议案》。 同意 150,351,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9%;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84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041%;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3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1、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