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锦科技 股票代码:0008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信合大厦 20 楼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信合大厦 20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接受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情况................................................................................................................... 1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 明........................................................................................................................... 13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决策程序 ........................................................................... 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4 二、未来 12 月内增加或减持股份的意向......................................................... 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1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6 二、新余昊月与武汉新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18 四、航锦科技拟发生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18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9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0 一、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 20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0 三、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20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2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21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2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21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2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2 二、同业竞争情况............................................................................................... 23 三、关联交易情况............................................................................................... 2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26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26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26 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6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32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3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6 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 指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 指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汉新能 武汉开投 指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金控 指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国资委 指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航锦科技 指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昊月 指 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新余昊月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71,138,276 股股份,占上市 指 交易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2%的表决权委托给武汉新能 武汉新能与新余昊月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签署的,拟将新余昊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月持有的上市公司 71,138,276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武汉新能的 《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收购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指 第 15 号》 益变动报告书》 《内容与格式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指 第 16 号》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信合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 姚可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0244170U 设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24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1997 年 1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能源开发;节能、新型材料研制;机械加工;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 经营范围 器材、百货、五金交电零售兼批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 方可经营)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信合大厦 20 楼 通讯方式 027-8549707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开投”)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 的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唯一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汉金控”)持有武汉开投 100.00%的股权,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市国资委”)持有武汉金控 100.00%的股权,武汉 市国资委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1)武汉新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武汉新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武汉开投直接持有武汉新能 100%股权,为武汉新能控股股东。武汉金控通 过武汉开投持有武汉新能 100%股权。 武汉市国资委持有武汉金控 100%股权,为武汉新能实际控制人。 武汉开投简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注册地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信合大厦 20、21 层 法定代表人 唐武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17953714H 设立日期 2000 年 1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营期限 2000 年 1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生态农业、商 贸旅游投资业务;节能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加工;机械电器、百货、 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批零兼营;经批准的其它经营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 定执行)。 武汉金控简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注册地 江汉区长江日报路 77 号 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谌赞雄 注册资本 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78164444G 设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股东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 经营期限 2005 年 8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金融业股权投资及管理;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 农业、制造业、物流、房地产、商贸、旅游、酒店等与产业结构调整 关联的投资业务;建筑装饰材料、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农副产品、机 经营范围 械电器批发零售;仓储服务;非金融业股权投资及管理;投资管理咨 询;企业管理服务;金融信息与技术研究。(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控股股东 武汉开投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序 注册资本(万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元) 例(%) 对国外实体经济项目进行投资,对海外旅游项目 武汉市开投 进行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1 海外投资有 10,000.00 100.00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限责任公司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盛世博 对企业或项目的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2 扬投资管理 20,640.50 100.00 企业管理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 有限公司 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和租赁;高科技产品的 武汉新能置 3 6,500.00 100.00 开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业有限公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能源开发;节能、新型材料研制;机械加工;金 武汉新能实 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百货、五金交电零售 4 业发展有限 50,000.00 100.00 兼批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 公司 经营) 矿物制品加工、制造;能源技术及产品研制、开 发、技术服务;对能源、节能项目及矿业项目投 武汉节能投 5 10,000.00 100.00 资;矿产品、电力成套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 资有限公司 节能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武汉信用风 1,000,000.00 65.14 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各类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与 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险管理融资 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信用信息 担保有限公 服务、信用风险管理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 司 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 限内方可经营) 危化品经营(票面):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 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 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 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限二类、三类)。(凭 有效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及范围内经营);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 武汉长江佳 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 7 实贸易有限 30,000.00 51.00 询;销售黄金、白银制品(不含进出口)、初级 公司 农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棉花及纺织品、文 化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机械 设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金属矿产品、非金 属矿产品(不含石油)、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 燃料油(不含闪点在 60℃以下的燃料油)、通讯 器材(专营除外)、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日用品。 (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 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对矿业的投资;对工业地产的投资;对矿产品深 武汉开诚矿 加工工业项目的投资;矿产品相关项目的咨询与 8 业投资有限 1,000.00 48.00 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 公司 件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武汉开投及其子公司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 东之控股股东武汉金控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例(%)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 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 湖北金融租 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1 赁股份有限 300,000.00 49.00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 公司 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 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 国通信托有 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2 320,000.00 67.51 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 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例(%) 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 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从事传统金融资产交易、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及金 武汉金融资 融信息咨询服务;权益类金融资产交易产品登记 3 产交易所有 12,000.00 75.00 及其结算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 限公司 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及危险品 的押运及护卫,门卫、巡逻、守护、武装押运; 武汉市融威 物业管理;汽车服务;消防器材、保安器材、安 4 押运保安服 10,000.00 100.00 防设备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 务有限公司 程外包服务;体育运动组织策划,承办会议及商 品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粮食物流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投资、开发,物 流设施、装备经营、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投资或投资管理类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 理,停车服务,房屋租赁,金属制品、金属材料 批发兼零售,汽车租赁,汽车批发兼零售,道路 武汉经发粮 货物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多式联运,物联 食物流产业 5 83,100.00 100.00 网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 投资有限公 险品),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改装汽车 司 制造,知识产权服务,农产品、木材、塑料制品、 食品、水产品加工、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 湖北集成电 期货);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 路产业投资 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 6 605,000.00 60.00 基金股份有 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 限公司 行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煤炭批发(禁止在 禁燃区内经营,不含散煤、型煤、煤球批发), 武汉金控现 非金属矿及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7 代供应链管 100,000.00 100.00 金属制品、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汽车租赁,汽 理有限公司 车批发兼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 运输),多式联运,物联网服务,国内货运代理, 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例(%) 无船承运,无车承运,网络货运,仓储服务(不 含化学危险品),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改装汽车制造,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服务, 粮食和农产品、木材、塑料制品、棉花、食品、 水产品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 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 询和会计记帐代理),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包括能源开发服务、机械加工业务、零售批发业务 及其他业务。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武汉新能无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分别 为 1,489.68 万元、1,481.90 万元和 7,171.51 万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的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总资产 84,041.53 76,573.45 73,465.90 净资产 83,138.45 75,971.92 72,871.75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7,171.51 1,481.90 823.88 净利润 7,171.51 1,481.90 823.88 资产负债率 1.07% 0.79% 0.80% 净资产收益率 9.01% 1.97% 1.14% (四)武汉新能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1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汉新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对公司合法存续、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五)武汉新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汉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1 姚可 董事长 中国 武汉 否 2 杨勇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3 张波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4 董军 监事 中国 武汉 否 5 袁桂霞 监事 中国 武汉 否 6 何莹 监事 中国 武汉 否 上述人员最近 5 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航锦科技不存在拥有境内、外 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武汉开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武汉金控直接或 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上市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武 汉长 江通信 产业 1 上交所 长江通信 600345.SH 10.5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 1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武汉开投持有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地方财政信用 汉口银 行 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 1 股份有 限 6.99% 482,784.58 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 公司 查、咨询、见证业务;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 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 外汇借款、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 价证券;办理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经湖北银监 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 武汉农 村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 商业银 行 2 10.80% 485,962.43 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基金销售业务。(依法须 股份有 限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公司 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武汉金控持有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 汉口银行 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 1 股份有限 16.77% 482,784.58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 公司 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自营 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借款、买卖 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办理政 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经湖北银监局和国家外汇 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 武汉农村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 商业银行 2 10.80% 485,962.43 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基金销售业务。(依 股份有限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 展经营活动) 3 湖北金融 49.00% 300,000.00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 1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租赁股份 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 有限公司 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 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 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 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 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 国通信托 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 4 有限责任 67.51% 320,000.00 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公司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 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情况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均为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均为武汉市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1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和交易对方新余昊月认可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并且 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武汉新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得 到新余昊月的认可,为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武汉新能和新余昊月经 协商一致,拟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武汉新能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021 年 8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与新余昊月签署表决权委托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武汉新能 与新余昊月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安排,全部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将合计控制上市 公司 27.03%股份的表决权,其控股股东地位得到强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未来 12 月内增加或减持股份的意向 根据武汉新能与新余昊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7.03%股份的表决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 露义务人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021 年 7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董事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意签 署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 2021 年 7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董 事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意签署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 2021 年 7 月 15 日,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意签署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 1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 年 8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余昊月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对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1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武汉新能持有航锦科技 113,363,92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16.6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表决权委托方式受让上市公司 71,138,276 股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享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增加至 184,50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03%,控股股东地位得到增强。 二、新余昊月与武汉新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如下: 甲方: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已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和范围 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以 下简称“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乙方行使,该等委托具有唯一性及排 他性。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 有效的上市公司章程,行使如下权利(“委托权利”): (a)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 (b)代表甲方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 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c)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 代为投票。 1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委托权利中不包括对董事的提名及任免权,同时乙方应保证在股东大会 投票时支持甲方提名、任免的董事人选。 上述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乙方可自行行使表决权且无需在具体行使该等 表决权时另行取得甲方的授权,但涉及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股份质押、收益等 直接涉及委托人所持股份的处分及收益事宜的事项除外。若因监管机构需要,甲 方应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以实 现本协议项下委托乙方行使表决权的目的。 (二)委托权利的行使 甲方将就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履行委托权利,维护甲方 及全体股东利益,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a)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 (b)损害甲方享有的收益权、知情权等其他基本股东权利; (c)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d)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 除本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安排之外,双方不存在能够相互影响各自所能够支 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的安排。双方各自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一致行动安 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效力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有效期限为甲方持有标的股份的整个 期间。 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减持部分标的股份,则剩余股份仍然按前述约定由乙方 行使表决权。若甲方所持标的股份因转增、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增加的该部分 股份的表决权也随之委托给乙方行使。 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 或实质性地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守约 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守约方书面通 知违约方并提出纠正要求后的十(10)天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相关 守约方有权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行使本协议赋予守约方的 权利,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未能在(30) 日内通过共同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适用现行 有效的《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审理。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 束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仍为武汉新能,实际控制人仍为武汉市国资委。 四、航锦科技拟发生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拟发生表决权委托的股份为新余昊月持有的上 市公司 71,138,276 股股票,其中 15,000,000 股为新余昊月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用 于新余昊月融资融券业务提供担保,但该等担保不影响本表决权委托的效力。除 此之外,上述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1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表决权委托系无偿委托,不涉及资金对价支付。 1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调整的明确计划。若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 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需要进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并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 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 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不存在对 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资产重组,将根据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三、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现有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但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为适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控 制权结构,向上市公司提名和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可能,届时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证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控制权的稳定。 除上述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披露的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2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单方面对 上市公司章程提出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履行法律法规规 定的义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的计划。如果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 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2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 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 为保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 武汉新能控股股东武汉开投以及武汉新能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武汉金控出具了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承诺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 继续与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 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 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2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企业以违法、违规的方 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企业及控制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 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企业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 行干预。 3、保证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 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 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航 锦科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了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武汉金控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 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2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除非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本公司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 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本公司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出售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上市公司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公司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 规定向上市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为止。 5、本公司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 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本公司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航锦科技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规范与减少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武汉金控 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表决权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其他 股东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 2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 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4、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谋求任 何超出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 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2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 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 安排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拟更换的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航锦科技股票的 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 员的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航锦科技股票的情形。 2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新能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94.46 519.22 399.9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0.25 0.96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预付款项 2.68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38,856.87 34,309.89 33,122.83 存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42,254.26 34,830.07 33,522.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431.95 37,438.59 37,427.2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3,799.30 3,668.16 2,023.30 固定资产 535.73 614.57 484.84 在建工程 - - 无形资产 13.72 17.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7 4.91 7.75 长期待摊费用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787.27 41,743.37 39,943.14 2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产总计 84,041.53 76,573.45 73,465.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34.33 38.17 31.59 应交税费 5.82 5.29 6.14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862.93 558.06 556.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903.08 601.52 59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903.08 601.52 594.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资本公积 7,784.65 7,784.65 7,306.15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20.30 -15.32 -23.25 盈余公积 2,755.20 2,038.04 1,889.85 未分配利润 22,618.91 16,164.55 13,699.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138.45 75,971.92 72,871.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041.53 76,573.45 73,465.90 2、合并利润表 2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11.57 12.06 24.29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310.52 62.44 488.97 财务费用 489.70 -117.50 -2.74 其他收益 6.91 1.0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5 0.29 -1.30 投资收益 7,970.73 1,437.45 1,335.53 资产处置收益 3.82 - - 二、营业利润 7,169.64 1,481.83 823.71 加:营业外收入 1.86 0.07 0.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三、利润总额 7,171.51 1,481.90 823.88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 7,171.51 1,481.90 823.8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8 -0.48 -17.18 六、综合收益总额 7,166.53 1,481,43 806.7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0.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632.99 88,370.76 216.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632.99 88,370.76 215.95 3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7.55 89.37 142.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77 15.69 27.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970.39 96,194.31 1,404.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119.72 96,299.37 1,575.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6.72 -7,928.61 -1,359.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3.72 5.6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810.49 8,066.11 1,269.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37 -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28.57 8,071.72 1,269.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03 20.03 8.6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74 3.8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8 23.83 8.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1.80 8,047.89 1,260.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509.83 - -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9.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8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75.24 119.29 -98.8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9.22 399.94 498.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94.46 519.22 399.9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已对武汉新能 2018 年度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永拓鄂审字(2019)第 02021 号《审计报告》,认 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新能实业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已对武汉新能 2019 年度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0WHSA0548 号《审计报告》,认为“后 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能实 业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已对武汉新能 2020 年度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1WHAS10525 号《审计报告》,认为“后 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能实 业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武汉新能主要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详见备查文件中的武汉新能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 3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 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3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 可 2021 年 8 月 24 日 3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李长伟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金会 张兴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3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武汉新能与新余昊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不适用);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 月内发生的交易情况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买卖航锦科技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九、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 或买卖被收购公司、收购人(如收购人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按照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十三、财务顾问意见。 以上备查文件备至地点为:上市公司办公地址。 3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 可 2021 年 8 月 24 日 3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街1号 股票简称 航锦科技 股票代码 A股:000818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册地 道618号信合大厦20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 否拥有境内、外两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持股5%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13,363,924股股份,占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6.61%。 比例 3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 本次接受新余昊月持有上市公司71,138,276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占上 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 市公司总股本的10.42%。 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 否 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 否 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权益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 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不适用) 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3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 是□ 否 表决权 4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 可 2021 年 8 月 24 日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