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伍青、徐永涛、董恺瀚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就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9 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 伍 青 徐永涛 董恺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