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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2021年度经营业绩奖励方案2022-01-2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奖励方案


          2022-005




       二〇二二年一月



                             1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简介及发展历程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锦科技”或“公司”)是一家集化工原料
生产与半导体电子产品生产研发为一体的深圳主板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818)。公司前身是锦西化工总厂,始建于 1939 年,曾被誉为新中国“化学
工业的摇篮”。
       2017 年,公司开始挺进军工、电子产业,并确立了“化工、军工、电子”
三大主业的业务发展格局。在军工、电子板块,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国产替代、
自主可控”的战略方针,深度布局高端芯片和通信射频两大业务领域,公司发展
态势持续向好,经营业绩稳步提升。航锦科技现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高端芯
片核心企业之一。
       2021 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武
汉金控”)二级公司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开投”)下属全资子公
司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新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武汉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二)业务介绍
       1、化工板块
       化工板块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烧碱、环氧丙烷、聚醚、
液氯、氯化苯及聚氯乙烯等,并形成了以“烧碱、环氧丙烷、聚醚”三大产品为
主的工业化生产格局,产品广泛用于钢铁、化纤、医药、食品、建筑、石化等行
                                                                        3
业。此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以及氢能源利用的国家战略,新建 3,000Nm /h
的高纯氢气充装站,氢气产品已经成为公司化工板块战略型业务,有效提高公司
整体竞争力。
       2、军工板块
       公司军工板块包含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韶光”)、威科电
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威科电子”)、湖南九强讯盾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简称“九强讯盾”)、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华星”)
等企业。长沙韶光主营军用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检测及封装,集成电路产品



                                                                            2
主要为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等各大军工集团的整机单位配套,部分产
品是多个重点武器型号的核心元器件,是尖端武器装备的数据处理、数据存储、
系统控制等应用的核心部件。威科电子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主要从事厚膜混合集成电路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基于印刷电路板的标
准 SMT 表面贴片组装和封装业务,产品涉及军事、通信、数控机床、医疗电子和
汽车电子制造等多个领域。
    3、电子板块
    公司电子板块包含北斗和通讯射频两大业务板块,下辖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
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武汉导航院”)、泓林微电子(昆山)有
限公司(简称“泓林微”)、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威科射频”)
三家企业。武汉导航院是湖北省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工程实验室,专业从事北斗
高精度位置服务的高科技企业。提供包括芯片、模组及板卡、智能终端、解决方
案等产品和服务。泓林微是国内技术领先的基站天线及射频器件供应商,在射频
芯片的建模和仿真,毫米波通讯用射频器件的(SiP/AiP)系统级封装与测试等
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能力。威科射频主要从事高端射频材料、射频器件和无线通
讯领域精密电子互连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 5G 通讯基站、
无人机、物联网、军事雷达、北斗系统、L4 级及以上级别无人驾驶毫米波雷达、
智慧城市等领域。
    (三)发展规划
    武汉市作为我国四大集成电路基地之一,在集成电路行业领域具备得天独厚
的政策、产业、科教、区位资源优势,现已集聚芯片企业 100 余家,形成了以存
储芯片、光电子芯片、红外芯片、物联网芯片为特色的国家级“芯”产业高地。
航锦科技作为目前湖北省与武汉市国资委旗下市值领先且主业包含集成电路研
发与生产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在芯片的研发设计、以及封装测试等方面拥有包括
刘经南院士团队、林海立博士和魏启甫博士团队以及沈阳四四三五研发中心团队
在内的众多高精尖专业人才。未来,航锦科技将抓住“国产替代,自主可控”政
策黄金期和全球“芯片荒”行业发展爆发期,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及武汉
当地芯片产业优势,运用域内域外资金,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收购相结合的方式,
完善上市公司芯片产业链,从而实现将航锦科技打造成为湖北省武汉市国资委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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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科技型标杆企业,再立武汉市集成电路新产业旗帜的战略发展目标。
    (四)财务状况

                                 2021 年前三季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亿元)                           34.70      35.36      37.74      3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6       2.36       3.07       5.03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14       2.45       3.00       4.10
性损益的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       1.81       2.20       4.03
(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3       0.34       0.44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3       0.34       0.44       0.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5%      8.49%     12.18%     18.90%

                                   2021 年 9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总资产(亿元)                             48.06      48.29      44.50      4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43      28.77      26.82      24.22
(亿元)
    近年来,公司大力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推动企业业务转型,经营业绩持续向
好。截止 2021 年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70 亿元,同比增长 40.80%;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6 亿元,同比增长 251.21%。目前,航锦
科技已经正式列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成份指数样本股名单,是目前湖北省与武
汉市国资委旗下市值领先且主业包含集成电路研发与生产的高科技上市公司。
    二、推行经营业绩奖励的可行性
    公司正处于业务发展关键时期,化工、军工、电子板块业务均处于充分竞争
的市场环境,对于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的需求较为迫切,是否能吸引人才、留住
人才、充分激发人才成为公司能否持续快速发展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的关键
因素。通过实施经营业绩激励与公司关键业绩目标的强链接,强化股东、员工、
公司利益高度一致,有利于公司业绩提升及长远发展,推动公司持续向高水平、
高技术、高市值的的科技平台公司迈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推行经营业绩奖励可行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国企改革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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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
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 号)、《“双百企业”和“科
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中关于完善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
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国企改
革三年行动方案》、《武汉市国资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公司推出此
次经营业绩奖励方案,目的是通过建立经营业绩激励机制,将企业利益和员工利
益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激发企业负责人和核心骨干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利
于公司业绩提升及长远发展,推动企业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构建权责对等契约化管理的需要
    2021 年初,武汉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同意原管理团队继续负
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团队业务能力的强大信心,
在 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 3.07 亿元、2.36 亿元的历史经营业绩基础上,向大
股东作出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3 亿元、3.3 亿元、3.7
亿元的经营业绩承诺,未完成部分由公司董事长以现金形式补偿。根据“构建权
责对等契约化管理”国企改革相关要求,本次公司推出《2021 年度经营业绩奖
励方案》,以期建立“对业绩有贡献的核心人员共享公司发展新成果”的企业中
长期激励机制。
    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法人治理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织
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明确,实行
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了符合市场竞争的劳动用工、业绩考核和薪
酬福利制度体系。公司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运行规范,近三年没有因
财务、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任何行政、刑事处罚,亦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项给
公司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
    4.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业绩增长显著
    2021 年,在武汉市国资委和股东的关心和支持下,公司管理团队紧抓历史
发展新机遇,调整战略发展新布局,开拓创新业务新模式,远远超出业绩对赌目
标。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4.70 亿元,同比增长 40.80%,实现净利润
6.36 亿元,同比增长 251.21%,业绩实现较大程度增幅,公司各个业务板块均呈



                                                                       5
现了稳健,快速发展的势头。预计 2021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
亿元—9 亿元,远超 3 亿元的业绩承诺目标。自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后的第一年,
公司业绩实现了开门红。
    综上,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取得进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经营业绩奖励,既
是股东对于公司经营成果的积极肯定,也是有效激励员工,稳定公司核心团队,
进一步完善权责对等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必要举措。
    三、2021 年度经营业绩奖励方案核心要点
    为充分激励上市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的创新创造动能,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向高
水平、高技术、高市值的科技平台公司迈进,为审慎、严谨开展本次经营业绩奖
励,编制此方案。
    (一)年度经营业绩奖励额计算方式
    1、年度经营业绩奖励额
    年度经营业绩奖励额=(企业年度经审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年度目标利润)×
经营业绩奖励提取比例
    确定年度经营业绩奖励额时应剔除以下因素影响:
    (1)重大资产处置等行为导致的年度非经营性收益;
    (2)并购、重组等行为导致的年度利润变化;
    (3)董事会认为其他应予考虑的剔除因素。
    2、2021 年度目标利润
    《经营业绩奖励方案》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并依据奖励方案周期年限核定整
体目标利润。鉴于公司管理层向控股股东作出的经营业绩承诺是综合考虑公司中
长期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周期、历史利润水平、国内外经营环境等因素,所作出
的真实、准确、合理的业绩目标。因此,本次经营业绩奖励方案目标利润按照经
营业绩承诺值来实施,具体如下:
         年度                    年度目标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
        2021 年                               3.0 亿
        2022 年                               3.3 亿
        2023 年                               3.7 亿

    3、经营业绩奖励比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次经营业绩奖励比例拟采取阶梯式区间提取方式,


                                                                     6
最高区间上限不超过 12%,具体如下:
                超过目标利润的额度                           提取比例
                  未达到目标利润                                  0
             超过目标利润 0-50%的部分                            8%
             超过目标利润 50-100%的部分                          10%
              超过目标利润 100%的部分                            12%
    (二)经营业绩奖励对象及内部分配原则
    1、奖励对象范围
    经营业绩奖励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有重要提升的
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心骨干人才,具体包括:
    (1)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3)上市公司化工、军工、电子板块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
员(如下属企业当年亏损,则下属企业相关人员不参加当年经营业绩奖励)。
    2、奖励对象人员规模
    奖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 30%。
    3、奖励对象内部分配原则
    经营业绩奖励分配遵循“岗位关联、业绩挂钩”的原则,根据奖励对象在公
司以及子公司的岗位贡献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奖励对象个人奖励额。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奖励所得额不超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奖励额的 30%,
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奖励对象                  整体经营业绩奖励额分配比例
1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0%
2             上市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10%
     化工、军工、电子板块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3                                                          60%
                       干人员

    (三)经营业绩奖励方案实施兑现
    1、经营业绩奖励滚动实施
    本方案制定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执行。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或其他特殊情
况时,经董事会同意,可对目标利润进行调整。
    2、实施兑现主要流程
    公司 2021 年度年报披露后,根据经审计的经营业绩结果制定《2021 年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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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绩奖励兑现方案》(简称“《兑现方案》”)执行, 《兑现方案》包括根
据人员效益贡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奖励对象及个人分享所得额等。
其中:
    (1)高管效益贡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应按照《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
济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和董事会年度考核要求,并结合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综
合评审意见后确定;
    (2)中层及核心骨干效益贡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应按照公司及下属企业
月度考核、年度考核要求,并结合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公司或下属企业经营班
子领导综合评审意见后确定。
    根据《兑现方案》实施兑现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奖励对象个人承担。
    3、兑现相关安排
    为开展员工经营业绩奖励的同时,建立员工与企业共发展的良性机制,拟确
定公司经营业绩奖励兑现方式如下:
    (1)兑现比率:经营业绩奖励额在工资总额中列支,并按照经营业绩奖励
额 100%在下一年度兑现完毕。
    (2)兑现方式:其中 20%以现金形式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直接发放给员工;
80%部分留存于公司用于统一投资管理,设置锁定期,并在投资退出后支付给奖
励对象。公司拟投资的方式包括:
    A. 增持公司股票或参与公司定向增发;
    B. 投资公司子公司股权;
    C.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员工利益的投资
方式。
    上述投资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须完成相应审批程序后执行。
    四、约束条件和退出规定
    (一)退出条件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奖励方案》实施期间,奖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不得继续参加经营业绩奖励兑现:
    1、个人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
    2、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受到重大处分;



                                                                     8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
       4、对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5、董事会认为其他不得继续参与经营业绩奖励兑现的情况。
       (二)终止实施条件
       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终止实施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奖励:
       1、在奖励全部兑现前出现亏损;
       2、出现重大风险事故、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或违规违纪等情况;
       3、出现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等非标准实际意见或其他对财务信息公允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4、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或者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
况。
       五、监督管理和组织保障
       1、公司董事会是经营业绩奖励方案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2021 年度公
司经营业绩奖励方案》的制定、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监事会是经营业绩奖励方案的监督机构,其职责包括:对本计划及其
实施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监督;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业绩奖励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执
行。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