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伍青、徐永涛、董恺瀚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就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20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 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 行申请总额度 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 署的协议为准。 我们认为: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适度借款也有利于企业运营,符合公司客 观实际情况。但同时提请公司在实际贷款中,一要注意控制负债率和风险,二要 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 独立董事: 伍 青 徐永涛 董恺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