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 3 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徐永涛、董恺瀚及 刘巧云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 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延期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蔡卫东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 队成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 徐永涛 董恺瀚 刘巧云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