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6-23
岳阳兴长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2-03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分别召开
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6 月 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
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结合公示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18 日。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系统。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
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有关异议。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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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
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
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
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
人员、其他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4、激励对象均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
同或者聘用协议,其中,董事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公司董事
会聘任。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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