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之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相违背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情况如下:
(1)公司预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货款余额 14,560,785.43
元;
(2)公司预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货款
余额 13,229,651.81 元;
(3)公司预付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货款余额 16,436.02 元;
(4)公司预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
公司货款余额 78,450.75 元。
(5)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欠公司货款 9,703,587.88 元;
(6)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欠公司货款
2,195,823.49 元;
(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欠公司货款 403,478.19 元。
上述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是由结算时间差异形成。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大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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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法人及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方忠、谢路国、陈爱文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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