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2021-01-2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贵会提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被受理,
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审核通过,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5 号)。本次变更前,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签字会计师为王永
新、王晓清,签字会计师现拟变更为王晓清、张远学。
变更事由: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王永新先生、王
晓清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中勤万信内部工作调整,
为更好的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新先生由于工
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中勤万信拟指派注册会
计师王晓清先生、张远学先生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并
相应安排由王晓清先生、张远学先生作为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
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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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的签章页)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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