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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山轻机: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6-2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证券代码:000821        公告编号:2021-27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 号文核准,湖北京山轻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向 29 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39,49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8 元,共计

募集资金 539,999,997.24 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

民币 531,899,997.28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 年 6 月 5 日,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25 号”《验

资报告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止 ,京 山轻机 共计 募集 货币 资金人 民币

539,999,997.2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22,641.48 元(不含增值税),

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1,077,355.76 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

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助力中国智造   成就世界品牌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元)   对应募投项目
                 行
苏州晟成光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高端光伏组件设备
                                           633018248                   297,000,000
设备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扩产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                                                  用于制备异质结和
苏州晟成光伏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89030078801500001534         81,000,000   钙钛矿叠层电池的
设备有限公司
                 区支行                                                              核心设备研发项目
湖北京山轻工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创
机械股份有限                               127906404810888          153,979,782.28   补充流动资金
                 业街支行
公司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之二级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之二级支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创业街支行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之二级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保荐机构和民生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甲方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

公司(上述公司共同视为合同的甲方);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 甲 方 已 在乙 方 开 设募 集 资金 专 项 账户 ( 以 下简 称 “ 专户 ”), 账 号 为

633018248 截止 2021 年 6 月 21 日,专户余额为 29,700.0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年/月/日,

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



                                                                                     助力中国智造   成就世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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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

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皓、徐建豪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面通知更换后的

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保荐机构和浦发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甲方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

公司(上述公司共同视为合同的甲方);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助力中国智造   成就世界品牌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苏州分行;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 甲 方 已 在乙 方 开 设募 集 资金 专 项 账户 ( 以 下简 称 “ 专户 ”), 账 号 为

89030078801500001534,截止 2021 年 6 月 21 日,专户余额为 8,100.00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年/月/日,

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

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皓、徐建豪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面通知更换后的


                                                                        助力中国智造   成就世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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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三)公司、保荐机构和招商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 甲 方 已 在乙 方 开 设募 集 资金 专 项 账户 ( 以 下简 称 “ 专户 ”), 账 号 为

127906404810888,截止 2021 年 6 月 21 日,专户余额为 15,397.978228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年/月/日,

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

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皓、徐建豪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助力中国智造   成就世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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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面通知更换后的

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2.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勤信验字

【2021】第 0025 号)。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助力中国智造   成就世界品牌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助力中国智造   成就世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