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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海化: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0-00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
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
99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61 万元、内控审计费 38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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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
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
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
的中国成员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购买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截至 2019 年
末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忠军,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昕,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
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等证券服
务。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8.3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2.28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85 家,收费总额
2.57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
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冯忠军(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孙昕(拟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5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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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于涛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于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9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
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
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
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忠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昕最近三年未受(收)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会计师事务所
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致同所作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期间,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业务熟练、工作勤
勉,及时、准确、独立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表现出了较高的执业水
平。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推荐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 2020 年度报酬,并同意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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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
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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