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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海化: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1-2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
独立的判断,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所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王永志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袁发林先生、杨玉华先生、薛佩
功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杨玉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魏鲁东先生为财
务总监。




                            独立董事:綦好东   朱德胜   马东宁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