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 独立的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及资产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綦好东 朱德胜 马东宁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