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完成了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明芹女士、于长
春先生及李德峰先生因届满离任。
2021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綦好东 9 2 7 0 0 否 0
朱德胜 9 2 7 0 0 否 0
马东宁 9 2 7 0 0 否 0
高明芹 1 0 1 0 0 否 0
李德峰 1 0 1 0 0 否 0
于长春 1 0 1 0 0 否 0
报告期内,我们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判断所需要资料,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共发表独立意见 14 项,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 年 1 月 8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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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上,
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1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上,就开展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3 月 29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上,
就会计政策变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调整独立董事
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及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8 月 5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上,
就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及
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上,就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通过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和相
关部门进行现场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
况,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听取管理层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重大投资等情况的介绍,并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
人保持经常性联系,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
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
知和了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半数以上,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我们遵照各专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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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所任职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利用各自所长
为公司献计献策,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为完善公司监
督机制,促进规范运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经常
性联系,就年报审计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事项等与管理
层及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经营层对年度经营工作的汇
报,并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核查,确保审计报告按时
出具。年度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审计机构工作
总结报告及聘任审计机构的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业绩考核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
就完善公司薪酬政策和考核机制积极建言献策。
提名委员会在聘任高管以及完善领导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后备
人才库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战略委员会从宏观经济政策、未来发展方向及经营现状等方面,
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对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生产经营状况、内控
体系运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调查与了解,
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关联交易、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
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全体投
资者的利益。
2.我们对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
自愿披露和事前保密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相关信
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和大股东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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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投
资、关联交易、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事项,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规避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我们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对
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21 年度,我们及第七届董事会的三位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单
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綦好东 朱德胜 马东宁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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