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监事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10-31
监事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
高 铁 张晓东 刘千里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