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9-02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晋证监检
查[2018]99 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战略委员会议
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四个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原《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6 名委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均由董
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 事会成员担任。
原《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二)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实施;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根据
的沟通; 需要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根据需要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七)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控
(六)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 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
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建议;
以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 (八)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
1
任追究提出建议; 提出意见;
(七)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 (九)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作考核提出意见; 权的其他事项。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原《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限为:
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 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
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议;
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选;
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审核并提出建议;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 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
责权限为: 限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
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 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向; (二)对公司长期薪酬与考核规划进行研究
(二)对公司长期薪酬与考核规划进行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三)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
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 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
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 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
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奖励和惩 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奖励和惩罚的主要
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方案和制度等;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 (四)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酬政策与方案;
2
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
(五)负责对股权计划管理,包括但不 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限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 的股权激励计划;
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六)负责对股权计划管理,包括但不限
(六)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
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进行考 行权条件等审查;
评; (七)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七)对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进行考评;
监督; (八)对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外,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
不变。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