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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钢不锈: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
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
店花园厅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高铁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6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
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
报告>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股东


                                     1
监事张晓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的推荐,提名刘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
董事和高管人员依法进行全程监督,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
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
确实执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
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活动,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采取支付现金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
买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鑫海新材料”或“标的公司”)51%股权。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于2018年9
月17日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积极
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商务谈判等相关工作仍
在进行中,公司及各相关方就交易方案及可能涉及的问题仍在反复沟通和审慎论
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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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
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严格做好信息
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是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选择,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
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
完整和安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
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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