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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钢不锈: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4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5,696,247,7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
金红利 0.60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 341,774,867.76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42%。2021 年 11 月已分配 2021 年前三季度利
润 3,338,001,208.45 元,2021 年度累计分配现金红利 3,679,776,076.21 元,
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8.32%。报告期内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4)。根据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完成情况,公司
总股本由 5,696,247,796 股增加至 5,732,777,796 股。
    按 照 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 的原则,以现有 股本
5,732,777,7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96176 元
(含税)。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32,777,79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9617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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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3655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923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96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2022 年 6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7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       08*****797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 19 日承诺的“已
解除限售的 167,882,520 股在股价低于 30 元时不在二级市场出售”,经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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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中期转增股本、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
2013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第三季度及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其限售价格调整为 18.308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价
格等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张志君女士、周金晓先生
    咨询电话:0351-2137728       咨询传真:0351-2137729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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