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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钢不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5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快建设法治企业,全面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
     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总法律顾问制度
     写入《公司章程》,持续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因公司完成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696,247,796 万
     元变更成 5,732,777,796 万元,相应修订相关数据。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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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96,247,796 元。          5,732,777,796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太原钢铁(集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太原钢铁(集团)
       团)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        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为:普通股 5,696,247,796 股,其中       股 5,732,777,796 股,其中发起人太原钢
       发起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        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606,45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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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3,606,454,334 股 , 占 总 股 本 的   股,占总股本的 62.91%;社会公众股股
       63.31% ;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持 有    东持有 2,126,323,462 股,占总股本的
       2,089,793,462 股 , 占 总 股 本 的      37.09%。
       36.69%。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5,696,247,79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5,732,777,79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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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普通股 5,696,247,796 股,无其       普通股 5,732,777,796 股,无其他种类
       他种类股。                              股。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
       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        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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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该规则规
       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        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


                                      1
      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      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
      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
                                            顾问应当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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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                                与法律顾问制度
                                            新增:第九章 第四节 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
6     ——                                  度,设总法律顾问 1 名,发挥总法律顾问
                                            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
                                            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新增:第一百七十四条 总法律顾问列席
      ——                                  党委会、董事会,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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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法律合规相关议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
                                            等重要决策会议。
                                            新增: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建立健全合
                                            规管理体系,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
                                            的,开展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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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
                                            训等管理活动,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升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打造法治企业。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自 2019 年 5 月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9     17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日起生效。
      起生效。

        除上述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序号依序
    变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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