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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王东升)2023-04-2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022 年度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忠实履行了诚信与勤勉义务,现将我 2022 年度履
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我应出席公司董事会 3 次会议,我全部亲自出席。2022 年度我
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对于公司各次董事会表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我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各次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发表了对各议案的
看法,没有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10月18日,我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用尚佳君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用石来润先生为公司装备能环总监,张志君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杨润
权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12月28日,我对《关于增资入股宝武水务的议案》签署了同意提交
董事会讨论的事前认可函。
       2022年12月28日,我对增资入股宝武水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
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我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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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和理解相关内容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的内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详实听

取相关人员汇报,主动调查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在董事会上

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六、公司落实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凭借自身所长,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

务、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通过观察及核实,我欣喜地看到,公

司总经理及其领导班子对这些意见及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及采纳,并落实到

了具体的工作之中。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东升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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