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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钢不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3-02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开展章程自查工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 第一条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      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 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作用……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5,732,777,796 元。                   5,730,847,796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太原钢铁(集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太原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公司目
        团)有限公司,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
                                             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730,847,796
        为:普通股 5,732,777,796 股,其中
                                             股,其中发起人太钢集团 持有
        发起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
 3                                           3,606,454,334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有 3,606,454,334 股 ,占 总股 本 的 62.93% ;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持 有
        62.91% ;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持 有 2,124,393,462 股,占总股本的 37.07%。
        2,126,323,462 股 , 占 总 股 本 的 公司发起人及历次股份变动情况:……
        37.09%。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5,732,777,79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5,730,847,79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4
        为:普通股 5,732,777,796 股,无其 普通股 5,730,847,796 股,无其他种类
        他种类股。                            股。
 5      第二十九条 ……      ……             第二十九条……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

                                      1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股票。……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6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六)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六) 审议股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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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提供的担保。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证券投资和衍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证券投资、委托理
    生品投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须经股东大会批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准。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在投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资之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在投资之前应
    公司衍生品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不以套期保        公司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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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经公司董事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在投资之前应
    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可执行。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或不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经公司董事

                                2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后,
                                        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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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会山西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八十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
     征集股东投票权。……
                                       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
                                       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10                                     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资者保 护机 构可 以公开 征集 股东 投票
                                        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权:……(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公司董事会设
                                        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11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3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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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的权限……                            权限……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由 19-21 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委,设书记
     组成,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    1 名,副书记 2 名(包括主抓党建工作的
13   每届任期 4 年,期满应及时换届。……   副书记 1 名),其他党委常委若干名。……
     公司纪委由 15-17 人组成,设书记 1 同时,公司设立纪委,设书记 1 名,副书
     人,副书记 3 人……                   记 1 名,其他纪委委员若干名……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党委对公司不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党委对公司不符合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和 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做
     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要求的做法, 法,应及时与董事会、经理层进行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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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及时与董事会、经理层进行充分的 沟通,提出纠正意见,得不到纠正的应及
     沟通,提出纠正意见,得不到纠正的 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应及时向省国资委党委报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15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
                                     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三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责,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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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
                                           议。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17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     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
18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 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4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 的规定进行编制。
     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19   《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
     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的媒体。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 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
     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上公告。债权人
20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
     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 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
     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
21   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 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上公告。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
     报》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应当自作出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应当自作出减
     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 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22
     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 人,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
     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媒体上公告。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
     百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 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23
     (四)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 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
     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 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


                                  5
       始清算……                            算……
       第二百零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第二百零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24     程有歧义时,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 歧义时,以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
       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程为准。

         除上述相关条款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