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9-01-17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
拟提交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下属公司与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公共交通、节能
环保领域开展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没有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下属公司与
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发表
如下意见:
1、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契合东莞市大力发展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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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及配套设施行业的支持政策,有利于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
断积累行业经验,进一步做深做细相关业务领域,助力融资租赁业务
的长远发展。
2、本笔融资租赁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
2019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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