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下属公司与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2019-01-17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6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拟与公司
的间接参股公司——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亿
创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标的物为康亿创公司拥有的东莞市
南城车站、茶山站、凤岗站等充电站新增的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本次
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本金不超过 1,200 万元,租赁期限 3 年。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康亿创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持有 40%股权),公司委
派 2 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康亿创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康亿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融通租
赁公司与康亿创公司本次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下属公司与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的议案》,经于 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 7 人,实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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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
徐维军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康亿创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含本次)
金额为 1,980.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5%,根据
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4UJYLE62
营业期限:2015-11-17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 1505
注册资本:3333.333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智灵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研发及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
电服务等。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333.3333 40%
东莞市三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86 29.58%
东莞市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 614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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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昊龙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12%
(三)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康亿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充电站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为纯电
动公交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作为东莞市起步最早的充电站建设及运营
公司,康亿创公司积极创新运营模式,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目前已建
成充电站 15 座。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截至 2017 年底,康亿创公司总资产 4,135.90 万元,净资产 2,206.28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53.52 万元,净利润-39.54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底,康亿创公司总资产 5,657.26 万元,净资产
3,437.33 万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535.24 万元,净利润
-356.63 万元。
三、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为康亿创公司所属的东莞市南城车
站、茶山站、凤岗站等充电站新增的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符合作为融
资租赁业务租赁物的必备条件。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类型:售后回租
2、租赁本金:不超过 1,200 万元
3、综合收益率:不低于 8%/年
4、租赁期限:3 年
5、项目风控保障措施:康亿创公司的部分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或股权质押;康亿创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充电服务产生的部分
应收账款质押给融通租赁公司等。
(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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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售后回租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根据东莞市蓝天保卫战的要求,东莞市公交车辆将于 2019 年
底完成纯电动的更换计划。随着纯电动更换计划的落实,康亿创公司
业务预期将大幅增长。本次租赁业务的资金将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
金,有利于满足康亿创公司新建充电站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加快布
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领域,不断发展壮大。
2、融通租赁公司前期已与康亿创公司累计开展了两笔融资租赁
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租赁业务的发
展。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2019 年初至今,公司与康亿创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金额为 0。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公共交通、节能
环保领域开展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没有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契合东莞市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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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行业的支持政策,有利于融通租赁公司不断积累行业经验,
进一步做深做细相关业务领域,助力融资租赁业务的长远发展;本笔
融资租赁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相关决策
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售后回租合同》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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